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党中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组织部门要坚持党的领导和统筹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关系,增强改革的协同性,确保各项改革任务不折不扣贯彻落实。I
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第一议题”制度,用好用活专题学习、专题研讨、主题宣讲等学习方式,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党员干部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发挥县乡党校主阵地作用,始终把党的创新理论教育摆在干部教育培训突出位置,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滋养初心、固根铸魂。组织党员干部在勤学原文、深悟原理、学深学精、入脑入心上下功夫,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提升运用党的创新理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
鲜明选人用人正确导向。严格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对党忠诚作为选人用人的首要标准,强化干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和政治能力考核,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加强实践锻炼,注重在重大斗争中磨砺干部,着重关注在维护稳定、推进乡村振兴、驻村工作、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工作和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优秀的干部,切实让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得实惠、受褒奖,鼓励干部勇于承担责任,积极投身工作.注重工作实绩,将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干部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鲜明树立业绩突出、善于作为的用人导向。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贯彻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做好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坚持务求实效,要重实际、谋实事、求实效,多做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的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脱离实际的盲目攀比,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增强宗旨意识,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立场,践行群众路线,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解决好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