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原则为中心的思维方式
有人根据自己的经历建立思维方式或者绘制地图,然后借此观察自己的生活与人际关系。但是地图不等于地域本身,它只是一种“主观的事实”,是对某一地域的描述。
只有“灯塔”式指引人类成长和幸福的原则才是“客观的事实”,是地域本身。这一法则已经渗透到历史上所有的文明社会中,并成为家庭和机构繁荣持久的基础。
原则不同于实践。实践是特定的行为或活动,在某一情况下适用的实践未必能在另一种情况下适用。就好比父母不能将教育第一个孩子的方法照搬到第二个孩子身上。
实践是个别的、具体的,而原则是深刻的、基本的和普遍的。原则适用于任何个人、婚姻、家庭以及公私机构。如果我们把原则内化为习惯,就能够用不同的实践方法应对任何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