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利相交,利尽则散 ——-隋·王通
讲三件事,可以充分说明这一点。
其一:小偷之间
听夫君讲了这样一件事:有个小区连续丢了几辆电动车,保安队在查看监控后,目标锁定了两个年轻人。他们断定俩人不会收手,就在小区每栋楼附近都布置了暗哨,守株待兔。
这一天,8号楼的队员看见有一个年轻人在楼前转来转去,看人时目光躲躲闪闪,却总是无意识地盯着楼前的电动车看,顿时警觉起来,赶紧给值班室打了电话,值班室把监控调出来对比之后,发现其正是盗车贼之一,迅速出动,控制了这个盗贼。
年轻人被抓住后,承认了偷车之事。当保安队要把他送往派出所时,他突然说:我还有一个同伴,也在院里,你们赶紧去抓他吧。说完,不等保安队员询问,就指出了同伴所在的位置。人们顺着这个位置找过去,果然抓住了第二个小偷。
其二:父子之间
我们这里某县,因古墓较多,盗墓者也就应运而生。
盗墓,至少须两人合作,一人上面放风,一人下墓寻宝。合作者多为父子兄弟。倘若古墓贫瘠,合作者倒也相安。怕的是古墓有上一两件值钱的宝贝,合作者的心里就会各生鬼胎。因此,经常有兄弟相残,父子互伤的事情发生。据说后来为了避免儿子害死到墓里找到宝贝的父亲,父子合作的固定模式是:父在上面,儿子下去,毕竟“虎毒不食子”啊。
其三:朋友之间
王某,公务员,去年升职,在单位掌一点实权。张某,王某的发小。在王某还未发迹之前,俩人是肝胆相照的好朋友。在王某升职后的一天,张某找王某帮忙,这个忙正好在王某的权限之内,王某自然义不容辞。事成之后,张某为了表示感谢,给王某送了一万元前。王某起先推辞不要,但听张某说因为有他帮忙多赚了一些,也就不客气了。
后来,张某再找王某帮忙,都要给王某好处费。不给,王某就会不悦,话里话外敲打张某,而且胃口越来越大。当年的友情早已荡然无存。最后,终于不欢而散,分道扬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