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济的实质来说,即从保险做为出发点,消费经济的运作必然要有消费保险参与其中,并且必然起到主导作用。
原始社会时代,人类的生存生活环境极其恶劣,食物范围十分狭窄,生产能力十分低下,时刻都有可能受到大型猛兽的袭击,单个社会个体几乎可以说根本无法独立存活,所以人们自然选择了从人类祖先那里延袭下来的群居方式,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了自然经经的社会组织形式。
自然经济,说白了就是一种直接通过劳动产品的相互接济实现的一种经济形式。
自然经济运作的核心仿佛是劳动产品,其实不然,而是人们之间通过劳动产品的相互接济实现的相互保险。
成也保险,败也保险。随着人类生产力的不断发展,随着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劳动产品越来越富余,劳动产品交换越来越频繁起来,最终货币出现了,商品出现了,同时也为人类社会向着更高的层次发展奠定了基础。
原始社会,常常被人们歌颂为公有制社会,为什么商品经济的出现反而被称之为社会的进步呢?
这是从经济范围做为出发点来说的。在分析经济的概念时我们曾指出,经济是有范围的,并且是非常严格的,比如国藉等。
原始社会的公有制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有制,其经济范围仅限于某个氏族家庭以内,而氏族与氏族之间、部落与部落之间都是相对独立的、私有的,甚至还经常因为相互侵犯问题发生战争,历史传说大多都是同氏相残等就是这个原因。
商品经济的本质是价值经济。价值没有氏族的界线,没有部落的界线,发展到现代社会也早已突破了国家的界线,成为全世界人们之间的劳动成果的交流方式。
货币,起初只是一些不关生死的仅代表意义价值的事物,最终却成为母系氏族社会瓦解的关键因素,主要根源就在于其具有的保险职能,即通过商品交换即可实现自我保险。
从此,人们将更多的保险需求寄托于货币,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生产中去以此通过商品交换获取更多的货币,从而快速推动了人类生产力的发展,在迅速瓦解了母系氏族社会的同时将人类社会带入到了一个极速发展的阶段。
商品经济发展阶段虽然一直被人们称之为商品经济社会,但是不得不承认的是,所谓的商品经济始终表现为具体的、独立的商品交易,表现出来的更多是个体经济目的,所以所具有的社会性几乎可以说是极其淡薄。
消费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阶段到商品经济实现阶段的过渡阶段。从经济的发展为角度,即以保险做为出发点,消费经济必然要有一种更高级的保险形式来满足人们的保险需求,只有这样才能平稳地向着商品经济的实现进行发展。
这就是消费保险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