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从书法学校上完课,路过什刹海地铁站的时候,总能看到弹吉他的青年在唱着那些遥远的歌谣。他们用慵懒的嗓音唱着心中的躁动。他们洒脱不羁,随性自由,像这个世界的浪子。
1
曾经,我也喜欢过一个爱唱民谣的男孩。我爱他穿着皮衣挺拔的背影,迷人的声线,以及性感的唇。
当我产生那种想法的时候,我知道是很危险的,却又对此无法自拔。
那个性感得像一只猫的男人,暂且叫他K吧。
K无疑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男人。他五官立体,身材修长,很讨女孩子欢心。就连他点燃一支烟的姿势,都有一种致命的诱惑。
“组一支乐队吧。”K对我说。他的眼睛或许是因为阳光的刺激轻微地眯着,嘴角带着似有似无的挑逗的笑。
我竟然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好吧,原谅我是个“好色之徒”。
2
那段时间,我和K每天一大清早就去学校花园里吊嗓子,晚上一有机会就在KTV里疯狂地练歌。K戒掉了他以为这辈子都戒不掉的烟。我知道,他这回是动了真格了。
而我,无论他做什么,我都会陪着他。
准备了一个月,乐队终于建成。他担任吉他手,而我是主唱。
我们每晚在木鱼湖唱民谣,吸引了一大票的人驻足。我们一起参加学校里大大小小的歌手赛,有了自己的粉丝群。我们沉浸在这样小小的虚荣心里,幻想着未来和明天。
我和K偶尔也会任性一回,我们喝着酒在操场上漫无目的地聊天,相互调侃着对方,完全不去顾虑第二天嗓子会不会倒下。
那段日子大概是我过得最热烈最疯狂的时光了。
3
人总归是要成长的。年轻的时候尚可豪放不羁爱自由,随着年龄的增长,总要找到自己的方向,而后归于平淡。
在乐队成立了两年之后,我和K步入了大三下学期。在大学的尾巴上,我们必须为自己的人生做出选择。
我开始意识到自己已经耗不起了,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决定要考研,我想要到更高更远的地方看一看。
“干了这杯,以后江湖路远,还望珍重。”我不知道下了多大的决心,才对K说出了这番话。
K不答话,只是一瓶瓶地往嘴里灌酒。我看到酒水从他的喉头一咕噜地往下流,那一刻,我特想抱一抱他。
4
那时的我们有梦,
关于文学,
关于爱情,
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
如今的我们深夜饮酒,
杯子碰到一起,
都是梦破碎的声音。
那一刻,我仿佛跨越了几十年,和那个叫北岛的诗人来了场谈话。我特别能理解他彼时的心境。
因为,那时的我,也开始渐渐向这个世界妥协。
现在的我,每天都有上不完的课,做不完的作业和论文。我一个人穿梭在这座大都市的地铁口,看着不同轨迹的人各自散去。
突然,特别想念那个叫K的男人,还有那座南方小城。
那里有最烈的酒,
还有我最好的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