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脑海中一直在想那个“故事了”。想要写的故事很多,但现在还不是时候。比起散文、随笔之类的体裁,我还是更喜欢写小说。散文太真实,让人写起来总觉得有些话不能说,有些话要有选择的说,说出的每句话都是代表了自己。而小说之类的虚构文学就不一样了,我可以把感情放到某个人物身上,ta有我的思想,有我的行动,但又不完全是我,我可以既扮演好人又扮演坏人,我可以在自己的“故事”里更大限度的“为所欲为”。
总之呢,写故事是一件劳心费神又觉得十分“爽快”的故事。首先写之前的酝酿阶段最折磨人,整天日思夜想,脑海中一边一边过着那些个场景,仿佛是在一遍一遍看电视剧一样。从头到尾反复出现、修正。折磨着人心,可是不想又很难受,一旦想到要写什么故事是根本不可能不去想的。
前段时间读《论戏剧性》,写本书虽说是谈戏剧创作的,但是我认为不管是写小说,还是纪实文学都可以看看。它给出一个点让我非常印象深刻,就是一个剧最终的目的是“人”,而人物能最重要的是“性格”描写。这当然不是说其他的不重要,只是相对而言人更重要。现在看电视剧,为什么容易审美疲劳,主要是“人设”都是常规模式,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在突出人物性格时,当然是需要放到具体环境中,让人物进行性格的自我展示。而不是作者强加给人物某一个特点。咱比如说“王熙凤”吧,林黛玉进大观园那一回,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王熙凤,她那笑声,直接把她“凤姐”的泼辣性格展现的淋漓尽致。在特点环境中,通过特定事件,塑造典型人物形象。大观园,很想“人像展览”,里面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特色,你看谁都觉得那就他自己,而不是别的什么人。
初读张爱玲的文字,就感到了一种《红楼梦》里的东西。后来读张爱玲散文才知道她从小读《红楼梦》,并且几乎每年都会重新读一遍。这样下来,她一定从里面吸收了不少好东西。她对人物的那种性格塑造与小说结构的严丝合缝堪称一绝。在近现代小说史上,至少我读过的一些作家中,是顶尖的。我读书不是特别的多,但就读过的小说里面,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是沈从文的小说,另一个就是张爱玲。
今天为什么提到反复读书,是觉得我们现在这个时代,好像很多东西都是“快速”的,一次性的。耐着性子,将一本好书多读几遍,其实比什么写作课要好很多。写作不是上了什么课就能学好的,最主要的还是一种“浑然天成”。我喜欢中国人这样的哲学,不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