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一“偷”字品《孔乙己》
部教版语文九年级下册又收录了鲁迅先生的经典文章《孔乙己》,此文中最经典的句子莫过于“窃书不能算偷”,联想到鲁迅先生另外几篇文章也直接或间接地写了“偷”,我尝试以“偷”为突破口,挖掘《孔乙己》的文本内涵,以此带动学生品读鲁迅作品在“偷”字上着墨之妙。
先看《孔乙己》中的偷:
为什么孔已己偷书不偷酒?
1、最自欺欺人的偷——窃书不算偷
先看孔乙己偷谁的?丁举人家的,这个也值得细究,为什么偷他家的?是真的发昏了?酒客不是说“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言外之意他家的东西偷不得,不是吗?孔乙己仅是偷书而已,遭遇却是“先写伏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一个考中了读书人竟是如此对待一个偷书的读书人啊!从这里你能看出什么?
孔乙己说:“窃书不算偷。”他是在什么情况下说的这句话?酒客说孔乙己偷书了。他当时的神态表情如何?先是“睁大眼睛”自我表白,当有人说“前天亲眼”所见,就“涨红了脸”争辩 ,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孔乙己怎样的心理?骨子里就透出自视清高,死要面子,连偷书都说“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偷就是窃,窃就是偷,是一个意思,但孔乙己认为,即使是偷书,因为与读书沾边,和偷鸡摸狗之辈不同,算不得偷,他说出这样自欺欺人的荒谬诡辩,足见其思想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身受其害,又陶醉其中,这也正是孔乙己的悲剧之所在。
2、最耐人寻味的偷——偷书不偷酒
孔乙己有钱时也喝,无钱时赊账也要喝,打折了腿用手爬进酒店也要喝,活着要喝,死前最后一件事也是喝。为什么孔乙己不偷钱不偷酒,唯独要偷书呢?
推其原因,书,是他是读书人的标志,是他求取功名的工具,是他登天的梯子。在孔乙己看来,他穿又破又脏的长衫就能向世人表明他读书人的身份。读书人唯一的出路就是追求功名,但胡须花白的他却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这是他最大的痛苦和羞辱,也是他心头最大的伤疤。同是读书人,丁举人中举爬了上去,而他却沦为酒客的“笑料”。他不肯放弃读书人的身份和求取功名的追求。他没钱买书,只能去“偷”。孔乙己这一 “偷”,偷出了他醉心于科举,热衷于功名的灵魂。
既然醉心于科举,热衷于功名,为何却又来咸亨酒店寻酒喝?
人圜酒酩酊,微醉自沉沦。书没给他中举的梯子,他只能借酒浇愁,用酒在梦想与现实的落差中解脱。文中写到孔乙己四次来咸亨酒店柜台喝酒。从第一段可以看出酒在“短衣帮”们手中意味着满足生理的需要,解除一天劳累的疲乏。而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惟一的人,他好吃懒做,偷书还被打折腿,穷困不堪不如短衣帮,穿长衫却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没钱也没有“长衫帮”要酒要菜的悠闲,他仅能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酒客次次都以揭他的伤疤为乐,取笑他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
孔乙己最后一次到店,腿被打折,还要用“手”走来喝酒,当别人取笑他又偷东西的时候,他已到了穷途末路,无力再去分辨,只是说:“不要取笑。”被打断了腿还说是“跌断,跌,跌……”。酒之于孔乙己是借以麻醉自己被摧残的肉体和灵魂的命根子,酒客的嘲讽讥笑,人生的失意与悲苦,科场的挣扎与失望,脸上的伤痕与眼前的受辱,都可以借助酒来逃避……酒成了孔乙己这个垂死挣扎的末路人对人生的最后的追求,最后的寄托。人生愈悲凉,他就愈迷恋温酒喝,借这二两浊酒聊以暖身……
可是“人间路窄酒杯宽”?
孔乙己的全部故事都发生在“咸亨酒店”决非偶然。咸亨者,普遍幸福之意也。孔乙己是带着身心俱伤的痛苦和巨大的孤独来到咸亨酒店的,他来酒店到底是寻求什么?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惟一的人,他和上层人下层人都有距离,他在咸亨的酒世界里,是不是就是为了忘却自己的穷困处境和卑贱地位?
他穿长衫是不是就是为了求得人们对他读书人地位的认可来抚慰自己没中秀才的悲哀?
他不拖欠酒钱,是不是就是为了寻求对他品行的认可?
他想教伙计茴字的四种写法,是不是就是为了寻求对他读书人的价值的认可?
他给孩子们茴香豆吃,听孩子们的笑声,是不是就是为了在孩子间寻求得到一丝人间温暖?
寻找人生的解脱,生命的慰藉,价值的认可……可能他寻求的不止这些,但“普遍幸福”的咸亨酒店只不过是那个冷酷、阴晦的病态社会的缩影,酒客们以戳取他的伤疤为最大的快乐,人们所给予他这个凉薄的苦人的只有冷嘲热讽。
酒能真正消解他的悲剧吗?
孔乙己只能借酒来化解现实生活中精神和肉体两方面的巨大痛苦,来溶释世间对自己的凉薄。酒能让他找到生命及尊严还存在的价值,让他获得暂时的灵魂轻盈。没有酒,孔乙己将活得更痛苦。书没给他中举的梯子,但酒也不可能真正消解他的悲剧。从孔乙己最后一次离开酒店的悲惨情形可以看出,他已到穷途末路。从最后一句话“我倒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可以看出在那冷酷无情的社会里,他是必死无疑。
鲁迅希望能以文字疗救灵魂。在他笔下,“偷”是具有灵魂的活的思想的象征。
孔乙已的“偷”,既偷出了他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的灵魂,又偷出了他注定被社会吃掉的命运。本就被打折了腿,本就迂腐懒惰,再加上酒客们的冷漠和麻木,丁举人的凶狠,这个凉薄的苦人注定了被推上死路,这个身心俱残的封建文化的牺牲品,成了“永远压在读者心头的人生悲剧”。
每每掩卷,这个被戕害者寂寞而孤苦的灵魂与酒店里笑声中的寒气,一起缠绕于人的眉间心上,让你想起鲁迅说的:“日日斟出一杯微甘的苦酒,不太少也不太多,以能微醉为度,递给人间,使饮者可以哭,可以歌,也如醒,也如醉,若有知,若无知,也欲死,也欲生。”
再来比较看看鲁迅其他作品中的“偷”:
最明火执仗的偷:饥肠辘辘的阿Q到尼姑庵里偷萝卜,偷了还以“你能叫得他(萝卜)答应你么”这等话来跟尼姑耍无赖。他偷的只是几个萝卜,可见他只是为了一时的温饱。另外,他还把他伙同他人里应外合偷财物的经历在人前大肆吹嘘,他的“偷”偷出了一个从物质到精神都受到严重戕害的农民的典型,更偷出了当时落后愚昧的社会现实。
最自私恣睢的偷:《故乡》里的杨二嫂强拿硬要,在灰堆里埋藏碗碟,本想偷为己有,事情败露之后,又栽赃陷害老实巴交的闰土,迅哥一家既没有揭穿她,也没有像丁举人对孔乙已那样打断她的腿。可她把小偷小摸当作自己的聪明才智,她的“偷”偷出了自己的可笑、可气、可恨而又可怜,更偷出了 “我”对劳动人民生活日趋贫困的悲惨遭遇深切的同情。
最可爱无私的偷:《社戏》里双喜、阿发等一群农村孩子在看戏回家的路上合伙偷罗汉豆,这些农村少年偷的是自己家的和六一公公家的罗汉豆。他们的“偷”偷出了农村孩子的坦荡无私、纯朴可爱,更偷出了乡村淳朴的民风,偷出了“我”对乐土的怀念。
从这些不同人物不同性质的“偷”中,我们可以看出,先生之所以为先生,就在于其只着墨一个“偷”字,就能写活各类人物灵魂,折射不同的社会环境。于无声无息的字里行间,留下几许哀叹几许震撼……何不试试牵这一“偷”字带动学生对《孔乙己》这一经典作品的品读与理解?
(以前教《孔乙己》用过这些设计:1以笑(哪个字写的最多)切入,抓住谁笑?在哪笑?笑谁?为什么笑?通过一个“笑”字赏读人物和环境,最后归纳出以笑写悲。2、以鲁迅最喜欢《孔乙己》,而孔乙己又是怎样的一个人切入,由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探寻他的可怜凉薄。3以酒客取笑孔乙己的伤疤切入,孔乙己有三大伤疤不能揭,是哪三大伤疤?4.研究学习:以研究孔乙己与酒、孔乙己与书、孔乙己与偷、孔乙己与伤疤、孔乙己与十九个钱、孔乙己与看客等,剖析包括孔乙己在内的一干人众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