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是由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和政治系法哲学讲座教授凯斯·桑斯坦所著作的. 发布于2003年.是我在图书馆浏览书群时,偶然看到的,因为它囊括了政治学,法学传播学等多方面学科,所以我选择了它作为我近期的读物.下面我简单的说明一下作者在本书中的观点.
作者桑斯坦首先认为,由于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使人们可以轻易地从网络上选择自己感兴趣的新闻进行阅读,很多网络报社允许读者建立个性化的网络电子版本,这个电子版本只会留下读者想要看到的,排除那些读者不感兴趣的新闻。虽然在网络技术不发达的时代,读者也会根据自己的好恶选择新闻,但是那时的读者至少还有机会接触到那些他不感兴趣的新闻。一个偶然的浏览,那些他自认为不感兴趣的新闻也许会改变他的想法。但是,网络报社的个性化电子版本则是从根本上杜绝了这种可能。作者指出,这对于社会是一个潜在的威胁。一个表达自由的完善机制必须符合两个不同的要件。第一,人们应该置身于任何信息之下,而不应该被筛选。第二,大部分公民应该拥有一定程度的共同经验。而个性化的新闻发展模式恰恰违背了这两个要件。人们被置于经过筛选后的信息之中,并且不能够分享共同经验。这就是作者提出的“信息窄化”。在一个异质的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并不互相了解,更不了解与自己生活距离较远的社会环境,特别是媒体提供的共同经验可以提供某种社会粘性,一个消除这种共同经验的传播体制会带来一系列问题,也将带来社会的分裂。 个性化网络新闻媒体的不断发展会产生虚拟的社群,不同地理位置但有着相同观点的人会走到一起,形成一个虚拟社群。这增强了人们听到自我回音的能力,与之相反的见解将被隐藏。不同的观点之间本需要一种张力,来平衡相左的观点,以免陷入偏激或。传统的社群以地缘为主导形成,同一地缘中的人会有不同的见解,它们相互碰撞从而形成这种张力。但是网络形成的虚拟社群打破地缘的界限,让观点相同的人走到一起,这种张力消失,人们陷入封闭之中,会不断在回音中加强自己的声音。而当人们各自在封闭的情形下做出自认为完全理性的选择汇集在一起后,往往与民主的目标背道而驰。桑斯坦给这样的倾向下了一个定义,叫做“群体极化”,团体成员一开始就有某些偏向。 当时在选择这本书的时候,发现这边书囊括了政治学,法学与传播学。但读到一半还发现桑斯坦还分析了广告商、网站和读者的关系。从而指出网站在商业环境下的行为逻辑及这种行为逻辑对言论自由的破坏。桑斯坦认为,读者作为新闻的消费者,被网站当做商品卖给广告商来赚钱,所以消费者不用付费,同样的道理在广播和电视上已经行之多年。网站会像多数以获利为目的的企业一样,让消费者免费试用,这的确有利于社会大众,但却从广告商那里赚钱,并承诺消费者会看到他的广告。为了引起更多的注意,一些私人企业则会企图操控消费者。这种操控往往体现为对新闻事实的筛选和过滤。另一方面,网站都是私人机构,而非公共机构。更重要的是公众无权接近和使用他们。个别公民无权左右媒体用于铺着在编辑和经济上的判断选择。 桑斯坦认为,言论自由的意义在于让人们置身于不同的观点,不同的选择之中。但是网站——网络助力下不断发展的公共媒体,却让人们置身于无法事先选择的信息和看法之中。因此,桑斯坦说道:“自由是让人们有机会去追求自己的喜好和信仰,而且是置身于充分的信息以及广泛的、不同面向的选择中。当人们的喜好是有限选择的产物时,会将自由推向坟墓。”网站的行为,违背了言论自由的精神和含义。 桑斯坦以极强的预见性很好地揭示了网络时代下,新闻传媒的特点以及言论自由原则受到的新的挑战。我认为对于我国互联网新闻媒体和自媒体飞速发展中遇到问题的解决有相当的借鉴作用。桑斯坦在文中提及的各类现象,在我们国家也或多或少存在着。例如:我国出现了一些具有一定政治倾向性的网站和论坛,在这些或“左”或右的政治性论坛中,网站用户通过虚拟串联而形成的虚拟社群,在网络助力下形成分裂的状态,从而出现了极“左”极右的对立,也就是桑斯坦所说的群体极化。所以对于我国媒体传播机制等政治方面的体制机制的设立有很好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