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借贷纠纷的案子,我是原告,并且是我胜诉。
判决书早在今年7月6日就下来了,可今天已经9月19日了,将近两个半月过去了,我的强制执行申请还没有被通过。今天傍晚,我刚在人民法院小程序上,进行了第三次强制执行申请提交。
两个半月,中间发生了什么事?为何我前两次强制执行申请都失败了?
今天就在这里做一个经验总结,也希望能对其他有强制执行申请需要的朋友有一些帮助。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判决书下来后,先有一个属于被告的15天上诉期,之后,又有一个需要被告履行还款的10天履行期。也就是说,先要等上25天,如果被告在这25天内,既没有在前15天的上诉期内上诉,也没有在后10天的履行期内还款,原告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但是,并不是说,只要判决书下来之后过了25天,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因为还有其他一些会对强制执行时间造成影响的因素。
以我亲身经历举例。
第一次,我以为只要判决书下来之后过了25天,就自动生效了,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所以,7月6日收到判决书短信,25天后的8月2号,我就在人民法院小程序上申请了强制执行立案。
但是8月8号,我收到了强制执行立案申请的审核信息,结果是“审查不通过”,不通过的原因是“民事判决书”未生效。
我很纳闷,打电话到经办法官办公室,得知了判决书未生效的原因。原来,判决书生效时间,要以原被告双方都收到判决书的时间开始计算。
虽然我在7月6日就收到了判决书短信,但被告老奸巨滑,法院向他的住所发了判决书邮件,他玩失踪,没有收,后来邮件退回了。不知道法院有没有给他发判决书链接的短信,即使发了,他肯定不会点开,更不会下载。
法官办公室的接线员告诉我,按规定,要先将判决书以邮件的形式寄给被告,如果邮件被退回,才可以采用线上的方式进行投递。然后接线员在电话里告诉我,邮件已经被退回了,他也把判决书通过微信发给被告了(好在被告还没把法官的工作微信删掉),再过25天,我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
于是,等了25天,到了9月6日,我进行了第二次申请。
这次审查的时间比上次长得多,一直到9月18日才回复审查结果,结果仍然是“审查不通过”,不通过的原因仍然是“民事判决书”未生效。
都把我搞懵了!从时间上算,无论如何判决书都该生效了呀!
又打电话到法官办公室。
我计算的判决书生效日期是9月6日,接线员说的判决书生效日期是8月28日,但这不是重点,因为现在已经是9月19日了,无论是哪一个日期,判决书都该生效了。而且执行立案庭是9月18号审查我的申请的,却以“民事判决书”未生效将我的申请驳回了。
中间一定有什么不为我所知的原因!
后来接线员告诉我,他已经在系统里把我的判决书点击“生效”了,然后我会收到一条关于法律文书生效的短信,即是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
原来,需要他们在办案系统中点击什么“生效”按键,确定法律文书生效,判决书才能真的生效!而他们有时候会因为忙其他事,忘了在系统点击“生效”按键,就会导致判决书虽然在法律上已经生效了,而实际上却并没有生效。
这一点需要大家注意,自己计算好判决书生效日期,及时跟法官办公室联系,进行跟进。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我又在人民法院小程序上对这个案件进行了第三次强制执行申请。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强制执行审查结果的第二条是,“案件受理费可联系审判法官办理退费”。
就是说,我是原告,虽然预交了诉讼费,但最终我胜诉了,这笔费用应该由被告承担,虽然此时法院还没有在被告那里强制执行到钱款,我仍然可以向法院申请退回这笔诉讼费。
这真的是相当人性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