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简释——第二章】
【原文】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 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不为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今译】天下都知道美之为美的观念,丑的观念就产生了;都知道善之为善的观念,不善的观念就产生了。有和无相待而生,难和易相待而成,长和短互为显示,高和下互为呈现,音和声相互应和,前和后相互接随。所以圣人以无为的态度行事,实行不言的教诲。万物兴起而不自以为是其始端,生育万物而不据为己有,施泽万物而不自恃己能,有了功劳而不居功自傲。正因为他不居功自傲,所以他的功德永存不灭。
【简评】此章原文参照陈鼓应先生的校订,与通行本略为不同。此章中有三个重要概念值得注意:一是“相”,即相反、相生、相成、相互之意,表达了老子对事物之间互为依存、矛盾统一的认识,体现了朴素的辩证观,是老子对认识世界的一大贡献。二是“圣人”,道家所言“圣人”与儒家所言“圣人”有本质区别,道家所谓的“圣人”是悟道的高人,儒家所谓的“圣人”是道德的高人。三是“无为”,“无为”不是不作为,而是顺应自然,不妄为,不强为,不滥为。以自然对应社会是老子思想的逻辑,事物之间普遍联系、互为依存、矛盾统一的特点,与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的处世原则之间有何关系呢?在老子看来,万物之间的这种现象是自然而然的客观存在,事物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其运行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故不宜强行干预,而应以无为的态度处之。宇宙、天地自身并不言语,其运行也不受人的言论所影响,人类的语言往往辞不达意,且强调提倡某一方面,必会削弱影响另一方面,故应行不言之教。老子提倡的“无为”,并不是无所作为,从此章中的“生”、“为”等字眼可知之。老子强调的是,人生必须有所作为,但不能存私心私欲,居功自傲,方为久长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