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职责:
教师的职责现在已经越来越少地传递知识,而越来越多的激励思考,除了他的正式职能以外,他将越来越成为一位顾问,一位交换意见的参加者,一位帮助发现矛盾论点而不是拿出现成真理的人。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
今天我们需要“共享式”的课堂师生关系:
1、共享的过程就是对话的过程,这种对话要求师生的心灵彼此敞开,并随时接纳对方的心灵,因此这种双方的对话,同时也是一种双方的倾听,师生之间人格的相遇、精神的交往、心灵的理解,创造、分享了真正的教育,这种教育同时也是师生双方的生活,是他们成长的历程乃至生命的流程 。
2、学生是积极的建构者,我们的目的绝不仅仅是知识传授,通过教学,为学生的未来开辟一个广阔的文化空间,让学生自己去探寻、研究、发展和创造。
“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是最近20年比较有影响的教学改革命题。但是,一些教师针对过去“满堂灌”的弊端,开始注重“启发式”教学,于是“满堂灌”便成了“满堂问”,就以为是“主体”、“主导”的统一,这实在是一种可怕的误解。
在这样的教学中,教师依次抛出自己精心设计的一个个问题,常常成为学生的思想圈套,就是在这样教师的一步步提问,学生的一次次回答和教师对学生答案的纠正中,学生成了教师思想的俘虏。
3、教师发挥“精神指导”和“人格引领”作用。
面对争议,教师以富有真理性的真诚发言,为学生提供更宽阔的思路更广阔的视野更丰富的选择。由于教师所处的首席地位,尤其是教师发言所闪烁的智慧火花思想光芒,教师的一家之言必然会打动学生的心灵,在他们追求真理的道路上产生积极的影响。
对学生来说,“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在追求真理的前提下既尊重师长又保持个人心灵的自由。师生互相启发,互相补充和完善,只要言之成理,还可以求同存异甚至不求同只存异,而不必非要定于一点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