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内被领导打了应该报警。
说一个身边的真实案例,发生在大约七八年前吧。
体制内某市某局某科室的科长和副科长,两人常年不对付。副职业务能力不强,正职看不上。正职没给副职安排什么实际工作,工作大多是正职做的,科室内大小事务基本上是正职一言堂。
两人积怨很深,常常公开抱怨、相互指责。大家对此已心知肚明,但没出什么大事也就当作一般工作摩擦了。
终于有一天两人矛盾爆发了。
某天下班后在正职办公室内,当时只有两人在场,因为一件小事发生争执,言辞都比较激烈。正职平时脾气就容易急,这次没有憋住火,拿拖把动手打了副职。副职没有还手,但是也没有惯着正职,当时就报警了。
按照当时出警的结果,要么,正职行政拘留,并开除公职,要么,两人私下和解,不记录在案。
于是,后来事情的发展就掌握在副职手里了。
正职私下多次找副职和解,局领导也出面调解。
毕竟,出了这个事已是全局内的笑话,市内也已有了许多的风言风语,如果处理不好,涉及的不仅仅是两人的政治生涯,还会有很多人都会受到牵,影响仕途。
最终,副职接受了和解,和解的条件外人无从得知。
后来呢,正职从原科室平调到局内一闲职,副职提拔到原正职位置。再后来,副职的行政级别由副科升为正科。
大家看到的是这样,背后的故事就不知道了。
坊间笑谈,一拖把打出个正科,值了,早知道早挨这一拖把呀,何必熬这么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