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健忘的人,严重到十八岁以前的事都忘了,不知是忘了还是没有意义便没有在海马里保存。依稀记得我是一个很乖巧的孩子,特别老实。
青春与我,唯有二字概括:平淡。平淡的像杯白开水,无色亦无味。
其实我很讨厌自己。我喜欢浪迹天涯,不敢付出行动,因为一个人太孤单了:喜欢接触各式各样的人,哪怕各怀鬼胎,因为感觉生活无味:喜欢尝试各种新鲜事物却没有自己钟情的,哪怕是一点点的喜欢。
他们说,我不够专一,其实不是的,我没有找到一见钟情并心跳的感觉。不知是我的原因还是老天希望孤独与我。
其实我是有梦想只是归于了现实。常说,别让现实打败了梦想,而我确确实实被现实打败。我的梦想很简单,有一人天涯相随,不论是爱人是友人,尝遍世间百味,品过人间美酒,无视世俗眼光,依心而动,腻了,遍寻一佳地,建一理想中的花间小屋,自耕自食。
无奈!心中牵挂父母弟妹。这些便成为梦想。
如今的我,过着上班族固有的生活,每天赶公交或地铁,上班,下班,赶公交,回家,睡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想想都觉得可怕。这不是我的风格也不是我想要。一些名人,早前风光却能风光之时抽身而出,归于田园,过着自己喜欢的日子。那是因为他们在人生巅峰俯瞰过,不曾留过遗憾
可以自己选择自己的生活。
只有自己成功过才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因为你才有可以选择的权利。这便是我自己的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