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九点多从学校图书馆出来,刹那间被凶猛的狂风吹得站不住脚。校园里,道路两旁矗立的幽黄的灯光,也被迫跟着摇晃起来,还未长满枝芽的排排柳木,彼此互相抽打,也是十分惨烈,而迎面袭来的沙尘,会给你一个猝不及防的拥抱,让你顿时双眼迷离,不得不放慢了脚步。
平常这个时间,路上的学生还是蛮多的,但今晚应该是被这猛烈地大风吓到不敢出门了,宽阔的马路上,只有寥寥几个和我一样的学生,裹紧大衣,硬着头皮,顶着肆虐的大风前行。
北方的春天总是比南方来的更晚一些。
此时的我走着走着,忽然觉得眼前这条路,既陌生又熟悉。熟悉的是走了四年,闭着眼睛都知道到了那个地方,而陌生的是,第一次独自走在大风呼啸的夜晚,身旁的每棵树貌似要连根拔起,明明是愈想前进的每一步,却像是被撕扯着不能自拔。
但今天却是一个晴朗明媚的早晨,温和的空气中透着微微的凉意,没有了昨晚那种如火如荼地紧迫感,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我知道大自然的记忆力十分短暂,人的记忆力也是如此,其次,人还容易遗忘,尤其是每个人的学生时代,它像一辆疾驰而过的火车,如果你没有手中的车票,就无法证明你乘坐过这趟列车。
每个人的手中都有一张学生时代的车票,带你回到那段时光。
有些东西总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所以艺术家会把它们描绘成图画,制作成雕塑,用一种方式把它们记录下来。如果你问我:你的学生生活过的怎么样呢?我只能微微一笑,说“还行吧”,但是却想不出让我印象特别深刻一些事,尤其是曾经扎在书海中那段高中时光,没有那么多的狗血的言情剧情节,只有使出浑身解数的埋头苦读。
我的学生时代像每个普通的学生一样,都在好好睡觉、好好吃饭、好好学习当中度过的,随着大流报考初中、高中,跟着众人过高考的独木桥,现在回头看看,自己好像并没有什么特别的。
但做学生这么多年,我唯一不靠强迫坚持下来的事情就是写作了,它也因此成为了我手中的那张青春的通行证。
小时候的“写作”只能算作写日记,完全不认识什么韩寒、郭敬明这些畅销作家,只知道傻呵呵的往日记本上写写今天发生了什么,学了什么,开心的不开心的都写上两笔,写的最多的也是蓝天白云和夏夜星空。曾经写的很简单,不深刻,想到什么写什么,现在坐在电脑前敲击每一行文字,往往都会删了重新来,再删,再来,反反复复斟酌几遍才确定。不是怕写错,而是更知道写作的意义了。
“写作从来就不是为了影响世界,而只是为了安顿自己。”
但当我翻开自己的高中日记簿的时候,时间仿佛穿越到那个时候,画面被定格在十六开黑白相间的彩色纸页上,我被拉回到过去的某一天当中,每段故事都从脑海里浮现,历历在目。
它把过去、现在和未来串在一起,把我的学生时代发生的点点滴滴都装进了记忆的玻璃瓶中,等待着我随时随地打开它们。
我想,这应该就是写作的魅力,这就是记录的意义所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