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日之前,宁波雅戈尔动物园内老虎咬死一名逃票男子的相关新闻和文章充斥了野风君的朋友圈,相关的讨论在各个社区内的热度也很高。从目前的舆情来看,幸灾乐祸者众,同情老虎者众,落井下石并对死者踩上一万只脚的人也不少。我这公众号的文章从来不蹭热点话题的热度,所以直到多天后的今天我才推送了这篇文章(实际上是我太懒,昨天才写完),聊聊这件事吧。
和往常一样,我少谈事件本身,主要聊聊大家都这件事情的态度。首先,我先表示自己的态度:多数在事后占领道德高地,同情咬人老虎,用嘴巴鞭尸死者的看官都站在了假的舆论高地上,甚至是伪善的、代表伪道义的。
对上述态度的解释
1. 老虎值得同情,但不仅仅是在被击毙之后,也不仅仅是这一一只
或许我是个怪人,从小便不喜欢动物园、水族馆之类的场所,更喜欢电视里纪录片中的野生动物们。有激进的动物保护主义者称动物园是“人类文明的烂疮”。我觉得这也有点偏激了,否则以这个标准,我们的文明真的是满身烂疮了,这不美观,不好。
但是,事件中的老虎相比其他动物园中的老虎,更悲惨之处或许只是“以无辜之身被判无期之后,又因为天性被判处了死刑”。但是,我们对待它们的态度却截然不同:我们尊称这只老虎为“英雄”,为它感伤,为它谴责我们人类自己的罪恶;但却坦然面对其他被关在动物园中的老虎,以他们为乐,全然忘记了我们的“罪恶”。
由此看来,我们同情这只老虎,完全不是因为它的悲惨遭遇,否则,爱好自由的我实在难以理解大家这种把死刑视为“悲惨遭遇”,却把“无期徒刑”排除在“悲惨遭遇”之列的做法。所以啊,由此看来,符合逻辑的推论应该只有两个:
这只老虎并不值得同情,大家给予的同情心都是虚伪的,而且成功欺骗了自己的内心;
老虎值得同情,但不仅仅是在被击毙之后,也不仅仅是这一一只。
第一个结论实在是太残忍了,况且我自己也是同情这只老虎的,所以我武断地主观认为这条结论是不符合多数人的心态的,也是不符合普适的人类社会的道德的,那么恐怕只剩下第二条可能是正确的了。
“老虎值得同情,但不仅仅是在被击毙之后,也不仅仅是这一只”,但是为什么多数人在多数时候并不会对动物园笼中的动物产生同情心呢?是我们的道德缺失还是我们已经习惯了把快乐建立在别人(或者其他物种)的痛苦之上呢?实际上这两种说法都有些牵强了,我更愿意认为,我们对此次事件中的老虎给予的同情很大程度上是并不把它当作”老虎“来对待的,是应激性的,但也是有深层次的社会心理因素的。
2. 逃票的人那么多,那么可恶,你怎么不去制止他?
公共娱乐场所逃票的人实在是太多了,事件中牢牢占据道德高地的看官们也很难说从未遇见过。在事件中,男子被老虎咬死之后,他们都对他踩上一万只脚,那么在他们的道德评价尺度下,逃票的人显然是十恶不赦的了。可是,当他们看到身边逃票的人时,又有多少会为了他们心中神圣的、此刻被他们当作武器的“道德”去检举逃票的人呢?我估计,这种人的比例肯定会是很小的吧。****
所以,问题来了,当你为了自己个人的利益,放纵一个破坏了“文明”和“道德”的野蛮人,一个被猛兽咬死都活该的野蛮人,忽视他的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你还能站得住那块道德高地吗?
如果一个人投机性地使用“道德”作为武器,实质上总是优先考虑个人的利益,那么在这起事件中,当他激烈地对死去男子进行抨击,炫耀胳膊上的“道德卫兵”的臂章并行使语言暴力,我很难不把“伪善”一词与他联系。我总是认为,“捍卫文明”是“文明人”的责任,但也是一件“做了便光荣,不做也常常无过”的善事,可是,教导人们“在符合自己利益时高呼道义,其他时候个人利益优先考虑”的道义怕很难被洗去“伪道义”的嫌疑吧。
对老虎的同情心的另一个来源
前文恐怕是激烈了一些,打击面也太广了(某种程度上也抨击了我自己),可是,回过头来看,我们对事件中不幸遇难的老虎的同情心究竟源自哪里呢?“对其不幸遭遇的同情“和”对逃票者行为唾弃“肯定是一正一反两个来源,但是我认为,实际上,还有一个更深层次的来源是基于对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的角色的不满。这样说或许有点抽象,附上自己在1.31那天发的一条朋友圈作为解释吧:
“当我们看到肆无忌惮随地吐痰的人,插队买票的人,密闭空间内抽烟的人,我们也都想过去怼他们,甚至打上一架。
但是绝大多数情况下,我们都克制住了。美其名曰是因为我们是文明人,但实际上,是我们胆怯,亦或是觉得可能遇到的麻烦实在不值得。
这大概就是我们为什么同情这只老虎,一只本来就被判了无期,如今又因为天性被判了死刑的老虎:我们心中都有这样一只猛虎,但是功利的利己心让我们把它关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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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这只老虎就是我们自己而已,是我们有一瞬间的冲动想要成为的样子,但它的下场也是为什么我们又不愿成为它的原因。”
当然了,这种看法或许也只适用于我自己,但是起码也可以证明它绝不是毫无道理的。我记得自己曾有一次在火车站的自动取票机前排队取票,但是却有两个男青年抽着烟插队到了我的后面,自己当时真的是想要转头怼他们,怒斥他们。但是,我却说服了自己:“反正他们插队在我后面,又不损害我的利益,而且自己怼他们恐怕也会吃亏,还是算了吧。”于是,我便仿佛心安理得地取了票离开了,未走多久,回头看去,那两个人中的一个正在取票了。所以,在他们插队的时候,被他们影响的后面的乘客们究竟为何没有捍卫”文明“,或者,再不济,捍卫自己的利益?我知道,很多人和我一样,等着一个出头的人,一个英雄,若有,自己便去附和他,如此方能兼顾个人利益和”道德公义“。可是,人人都在等这样一个英雄,等这样一只猛虎出现,却都不约而同地把自己心中的那一只关了起来,结果只能是大家都白白演足了细腻的内心戏码,出现自身利益和道德公义的”双输“结果。
我不是要评判”利己“,相反地,我认为”利己“实际上是一个根本上引导社会规范形成的共识。但是,另一方面,当众人都如上所述一般的时候,”纯粹利己“的结果只会是给恶人带来便利而已,”利恶“罢了。毕竟坏人得逞的唯一前提就是好人都默不作声。
在残忍地批判和自我批判,解剖和自我解剖之后,我们聊回老虎咬人事件。终于,这只老虎成为了我们内心戏中渴求的英雄,而且还成为了烈士,所以我们给予了它无限的同情。如此说来,看客们在事件舆论场中的同情、批判和一切仿佛自我矛盾的情绪,实际上都在某种程度上映射出我们的无奈:“心有猛虎,生而为人”的无奈。
当然了,你我都清楚,”心有猛虎,生而为人”实际上也只是一句漂亮话而已,一句借口而已,毕竟挺身而出的“人”也并未绝迹,所以这句话终于只是我们的胆怯或者“利己本位”的遮羞布而已。
所以啊,针对那些“站在道德高地”上的看客们,我还是想说一句:宣扬正义固然是好事,但是也别太得意,实事求是地想一想,在你的现实生活中,在车站中,在游乐场里,在食堂里,在一切不允许野生动物出没却有不文明行为发生的公共场合,面对此刻你踩上一万只脚的恶人恶事,你是否还能大义凛然?亦或者,你也只是和那日自动取票机前的人们一样,只能继续纵容“不容玷污的道德”被践踏,空自演出一幕幕华丽细腻的内心戏?
当然了,我们也可能会更加心安理得地感叹道“心有猛虎,却生而为人”。可惜,可惜。
虎大哥,您死的悲壮,死的光荣,您安心的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