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的时候,我突发奇想和同学进了许多花,又进了很多花盆,两者融合后,重新再卖出去,赚一个创意的价格。
当然也想了很多创意方法和销售手段,例如金虎和金鱼的拼接改名叫生态球呀,常春藤创意,含羞草换花盆,跑到单身老师宿舍推销等。
当然在单身老师宿舍深夜碰到我们班的男同学那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但总体来说,没有赚到钱,赚到一些厚脸皮,几个同学反正也是无所谓只当是社会实践了。
有一天我在五饭堂门口摆摊的时候,一名女学生干部走过来,看看了我摆的摊,看了看我。我认识她,他是学校学生会干事,我是学校学生会副部长,按级别来说,我们俩差不多。
她笑笑说,胡铁你要注意一下影响,你可是学生会干部,然后转头收了笑容走了。
我脸唰地一下子红了,马上把摊子收了回到宿舍,但又觉得哪里不对。
想了很久,我摆摊错了?没有偷没有抢,我错哪里了?
因为家里太穷?不出来摆摊不是更穷?
学生干部不能经商?学生干部是国家公务员?
还是说经商本来就是可耻的?贫穷才可耻呢!清高才可耻呢!
如果以后从政就不能喜欢钱或者不能去赚钱?那我对生活的激情都没有了。
一直想到后半夜,我狠狠下了一个决定:
绝不从政,选择经商。
早上起来就辞掉学生会干部的职务,当然不全是因为那位女学生干部的提醒,我倒是要感谢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