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高山仰止,景行行止!先生们不少的理念与我的直觉相符(或者说,清楚地解答了一些模糊地藏在我心底还没有被我充分认识的必要的疑问),但带来更多的是震撼,和引发的更深的思考。不过,因为时间的不够和能力的不足,完整,充分地阅读还是太吃力了,有相当多的内容还是不能够清楚地领会,令人遗憾和羞愧。因此,写下随笔以记录之,以供将来对比参考。(包含大量直觉的,肤浅的,不全面的,不成熟的认识,其中或许还有不少的事实性错误,文字表述的缺陷)
①学习的本质,目的,意义?
是特定领域已被固定的经验的积累过程。在多个单领域的经验实现一定的积累后,进行融通,以期具备独立或协作(绝大多数情况为协作)解决或推进解决部分基础性的社会问题。从特定的社会背景看,具现实意义的代表是逐步具备缓慢地,通过某种特定途径去研究或参与解决体制问题(以及体制与人的关系)等能力(或说资格)。
②人与人之间为什么存在分歧?如何达成共识以促进行动?
因为人在与自身,与环境(周围人文环境,全部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的交互是不透明的且特定个体在特定情境下做出的选择及后果是"不可控"的(相对观察者而言,也就是第三方),这种差异的积累最终产生了各类分歧。部分的分歧,对于个体而言是原则上的,在相对长的时间内很难改变(因为这也是经过相对长时间而产生的)。但任何分歧都不是全局性的,因为人这个物种的进化到这样的程度规定了我们至少具有最低限度的共识(如,任何具备理性的人都知道随意杀人的错误)。所以,有的分歧虽然没有完全消除的可能,但也绝对没有完全阻碍交流的能力。所以,我们可以通过搭建一个“理想的”交流平台通过协商以促进共识,做出一致的行动[这也是哈贝马斯所认为的第三种理性“交往理性”所希望的,我现在的认识和表述绝对是粗略的,更多的科学的系统化的论述请翻阅他的原著或介绍他的书籍]
③这样的“交流平台”大致有什么要求?可能有什么作用?
以现有的学识和认识水平而言,大致是以下三点要求: (1)双方是理性的,独立的, (绝对)平等的个体。也就是说,双方都具备能做出利己行为的能力(理性,并不完全恰当);不受任何人的胁迫,始终遵循自己的真实意愿(独立);双方所处的交往地位相同,互相认可对方参与讨论的能力,没有货,已经排除系统性因素的干扰(如在官僚体制内的身份差别,更实际一点的,教育体制内的成绩优劣,等等)及其它应当排除的因素的干扰(平等),(绝对)平等是开始“理想化”交流的首要前提。(2)在(1)的前提下,双方应当为目标的实现而进行必要的努力; (3)双方在商谈前已经预设了一套不与(1),(2)相冲突的二阶规则,并已明确告知对方进行商谈达成共识的可能的最低限度;等等。
作用:使个体间相互理解,尽可能地化解不必要的分歧,达成共识,实现理性的平等的合作。
④既然是理想化的,那有什么用?
理想的最大作用是激励人们朝某一方向努力,世间不存在或很难存在这样的交流平台,担着可以实在的为我们的交往行为提供一个值得信赖的尺度。
⑤什么阻碍了这种理想的交流平台(为什么还不普遍)?
1.根本没有开始这种交流(商谈),任意一方或双方并没有把对方放于一个与自己(客观上绝对)平等的地位。2.任意一方或双方都处于非理性的状态,并不能正确的做出符合自身利益实现的行为。3.交流(商谈)遭受了来自任意一方或第三方的胁迫(既可以是暴力形式的,也可以是非暴力形式的,或是两者在不同程度上的组合),违背了自己的真实意愿或使自己对自己的真实意愿产生的误判(后者是很难察觉的,甚至会在事后产生误判的误判,而评判的标准可能还是看是否符合自身真实利益的真正实现,大显然不够充分,有循环论证之嫌)4.双方没有预先设置一套在不违背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能有效约束双方的规则,或设置了但还是过于笼统(不够合适);双方没有或不够明确地告知对方自己达成共识的最低限度,因此产生误判;5.不进行这种商谈的后果是可以承受的(在个体可预估的范围内),或进行商谈所需要承担的结果可能会超过可承受的范围(此条具有比较严重的逻辑漏洞,因为理论水平的受限,并不能太明晰地把握“交往行为”与“策略行为”的概念差异,以至于可能使“商谈”的内涵过于模糊,若相当不适请自行忽略)
⑥现行的体制存在的问题?
较高度的指令性;对多元价值实际上的否定;没有自国家的公民他们青少年时期起就充分培养他们的批判意识,独立思考意识,政治参与意识;对私人生活的过分侵占。
⑦什么是基础的基础?
存在一种最基本的规则,正是这套规则框定了人的范围,并使甚至在大的方面上具有不同利益的人群达成至少最低限度的共识,并为其在相互理解中形成更多更高维度的共识创造了一种可能。而这套规则是可以被认识并可被利用的。(可能)人们总在不自觉的利用这套规则进行人与自身,与环境,与社会的交互。基础规则的源头当然是人,但这套规则不同于具体的制度,是被发现,而不是被创制的。为了在更大程度上实现人的理性,更深刻地认识世界,更充分地改造世界,发现,研究,充分运用这套规则是必要的。
⑧想,说,做?
“必须敢于正视,这才渴望敢想,敢说,敢做,敢当。”,将希望(完全地)寄托于他人,特别是寄托于“统治精英”的“恩惠”上,无疑是自断手脚的行为。希望只在自己手中,及由此产生的共同体手中。明知社会设计的不合理,却将这种变革的希望完全寄托在那些设计者,既得利益者上,不去想什么,不去说什么,不去做什么,终究还得被(不同程度地,精神上的和物质上的不同程度的混合)奴役,然后就此度完了一生。诚然,既定的事实是,个体的力量是有限的,认知水平,执行能力更是差异显著——但是,所期望的“圣人”更是不常有的, 亿里都可能挑不了一的——这能担当指望“圣人”来彻底地拯救,彻底地改变(甚至说,很大程度上,所期望的程度也会达不到)?各类能力的差异,使我们可发挥自己作用,可影响的范围有所不同,或只是一二人,或只是一处小山村。然而,“正因为有那些不抱希望的人,希望才被赐予我们”,“如果有希望,希望在群众身上”,只要有50%的人是这么想的, 30%的人是这么说的, 15%的人是这么做的,那么世界就会大不同——因为新的观念已经替换掉了旧的观念,这??固定为了新的传统。
没有集体意识的持续觉醒(哪怕一个子群体演化为了另一个子群体后),就没有所谓的真正变革,这种压迫性的社会系统很大,可能就将永远存在。
⑨过程还是结果?
过程。主要是三个方面的考量。(1)从生命上看,生命是马上经历,不可轮回,唯一的结果只有死亡。所谓的金钱,权力,爱情,社会的地位等在此后都化为了不可知,丧失了一切意义。而“过程”是可以实在被感知的,价值于创造价值的个体而言,只产生于生命的延续之中。而获得对自我价值的认可又是为人所必要的。因此,不但是要注重过程,而且应当“积极的”度过此生。(2)从一件件具体的事来看,某件事的结束(结果)并不意味着后续一劳永逸式的结束——结果是一瞬间的,是“过程”的某一节点的反映。(3)从更长远的更宏大的视野来看,其“完成”的标志所在的时间尺度以千年记,并非一代人或几代人的生命可相比——无人可以活着看到宏大事业的结果,但能做到的或发现的是推进器前进的“缓慢的”改变(相对于更长的时间尺度而言,而对于一个人的生命而言,这种所经历的“缓慢”是否是个体所认为的“缓慢”并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