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论语68

4.2 子曰:“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仁者安仁,知者利仁。”

“约”古注解释为“约礼”,为礼所约,或与“处乐”对举解释为穷困。

“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仁者不甘于受道德法律约束,或不肯长期甘于贫困。两者可并一疏,最发财的方法都写在刑法里,学坏才有钱,人无横财不富。不仁又贫困,当然更无所顾忌了,铤而走险。

但是,穷则思变,关仁甚事?“仁者安仁”,假如连“一箪食,一瓢饮”都没有,颜回还能“不改其乐”吗?穷人偷馒头是社会分配出了问题。不要说偷馒头了,揭竿起义也是我们政治课赞美的正当行为。

不仁者“不可以长处乐”,典型的暴发户。因为蔑视法律和道德才发的财,有财有势就更不能自律,不能自律就会发疯。《增广贤文》里说,“天欲其亡,必令其狂”。其实不关天事,是自取灭亡。就像镜头前一把泪一把鼻涕的贪官,不管真忏悔还是假忏悔,身陷囹圄肯定乐不了了。德不配财,德不配位,都必乐不长久。

“仁者安仁”,他一开始就会抱定“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非礼勿动。若说安于贫困,不如说无奈。尚若老天爷开了眼,仁者自会回报社会。仁者是天生宅心仁厚,他就是见不得别人也受苦。

“智者利仁”,好比是小乘境界,“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莫使有尘埃。”因为,智者能看到并理解这样一个道理,就是任何财富都不可能是绝对公平取得的,所以即使合法的收入也会拿一部分出来救济别人,是对不可能绝对公平的财富分配的自觉自愿的救济行为。古人云:经商本从利,取利不忘义。比如李嘉诚、曹德旺辈也许不明白深层次的道理,但照着古话行,得利后自觉舍出去一部分,甭管是不是搏名声什么的,既是“智者”也是“利仁”,搏名声而舍钱财也是仁。

孔子的仁似乎凡人是不能达到的,但如“修齐治平”能接近于“仁”。“修齐”是个人品德修养,“治平”则是致力于社会公平。放当下,科技进步推动社会进步也是“智者利仁”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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