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儒学发展史里,孔子开宗立派,奠定了“仁”与“礼”的思想内核;而孟子承前启后,以更具批判性与民本色彩的思考,将儒学推向了新的维度。他与孔子同样以“天下太平、社会有序”为终极理想,终其一生周游列国、传道授业,试图在战国乱世寻找救世良方。但与孔子寄希望于君主自上而下建构层级伦理秩序不同,孟子把所有人都看作实现层级秩序社会剧情的工具,其“民为贵”的论述更是超越了时代局限,成为封建君王既需借助又忌惮的精神遗产。
一、孔子的治国方略——以修复伦理秩序实现天下太平
孔子生于春秋末期,周室衰微,诸侯争霸,礼坏乐崩。在他看来,天下失序的根源在于“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的伦理秩序失范。因此,他将重建社会秩序的希望寄托于“礼”的恢复与“仁”的践行,主张通过明确君臣、父子、夫妇等伦理关系的等级边界,让每个人“各安其分”,最终实现“天下有道”的理想。
《论语·颜渊》中,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答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短短八字,道出了孔子社会理想的核心——以“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层级伦理为骨架,构建自上而下的秩序体系。在这一体系中,君王是秩序的顶端,需“为政以德”;臣子是秩序的纽带,需“事君以忠”;百姓是秩序的基础,需“克己复礼”。孔子周游列国,游说诸侯推行“仁政”,本质上是希望通过君王的觉醒与示范,自上而下地修复伦理链条,让社会回归“有道”状态。这种对君王权威的默认与依赖,成为孔子思想难以突破的时代局限。
* 二、孟子的秩序设计转向——以民为基础建构社会秩序
孟子生活的战国中期,诸侯兼并更趋激烈,“苛政猛于虎”成为社会常态。面对比春秋更严峻的民生疾苦,孟子继承了孔子“仁”的内核,却对秩序建构的逻辑进行了颠覆性调整——他将“民”的地位抬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彻底颠倒了孔子伦理体系中“君”与“民”的优先级。
在《孟子·尽心下》中,孟子明确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一论断石破天惊,直接挑战了传统封建伦理中“君为天下主”的认知。在孟子看来,社会秩序的终极目的是“天下太平”,而“天下太平”的核心是百姓安居乐业;国家(社稷)的存在是为了保障百姓的生存与发展;君王的权力则源于百姓的支持,其职责是通过“仁政”实现百姓的福祉。换言之,君、臣、国家都不是秩序的核心,而是实现“民安”的工具。工具若能履行职责,则可存续;若失职失德,则理应被替换。
这种“工具化”的君臣观,在孟子的论述中贯穿始终。他对齐宣王说:“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孟子·离娄下》)在他看来,君臣关系绝非单向的“忠顺”,而是基于道德与责任的双向契约。更具革命性的是,当君王彻底背离“仁政”、沦为“独夫民贼”时,孟子主张百姓与臣子有权反抗。他在回答齐宣王“汤放桀,武王伐纣,有诸”的问题时直言:“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孟子·梁惠王下》)在孟子眼中,君王的合法性不来自世袭或天命,而来自对“民”的责任;失责的君王不再是“君”,而是“一夫”,诛杀“一夫”并非弑君,而是维护秩序的正义之举。如此,后世的“陈胜吴广”揭竿起义,完全可以在孟子的理论框架中找到合法性。
为了实现“民为贵”的理想,孟子提出了具体的“仁政”方案:“制民之产”,让百姓有恒产、有恒心;“省刑罚,薄税敛”,减轻百姓负担;“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提升百姓道德素养。这些主张始终围绕“民”的需求展开,形成了一套以民本为核心的治国逻辑。与孔子寄望于君王自觉不同,孟子的“仁政”更像是对君王的约束与规范——他周游列国时,对梁惠王、齐宣王等诸侯的劝谏,往往以“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此率兽而食人也”的尖锐批判开篇,直指统治的本质缺陷。这种以民为标尺衡量君权的思维,已超越了单纯的伦理说教,具备了朴素的“主权在民”意识萌芽。
三、让封建君王敬而远之——从尊孟到删孟的历史悖论
孟子的思想虽源于儒学,却因其对君权的深刻制约,与封建专制集权形成了天然的张力。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儒学成为官方意识形态,但历代君王对孟子始终保持着“敬而远之”的复杂态度——既需借用其“仁政”说辞粉饰统治,又忌惮于其“民贵君轻”的精神内核。这种矛盾在明太祖朱元璋身上表现得尤为极端。
朱元璋登基后曾一度推崇儒学,但当他读到《孟子》中“民为贵,君为轻”“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等内容时,勃然大怒,直言“此老在今日,宁得免耶?”在他看来,孟子的思想是对君权绝对性的挑战,若任由传播,将动摇皇权根基。洪武五年(1372年),朱元璋下令删节《孟子》,将“民为贵”“诛一夫”等85条“异端”内容全部删除,编成《孟子节文》,规定科举考试不得引用删去的内容;他甚至一度想将孟子牌位从孔庙中迁出,取消其配享资格,后因大臣劝谏才作罢。
朱元璋的激烈反应并非个例,而是封建君王对孟子思想的本能警惕。从汉代到清代,统治者虽将孟子尊为“亚圣”,却始终选择性地解读其思想:强调“仁政”的道德要求,回避“民贵君轻”的权力制约;弘扬“君臣大义”,淡化“诛一夫”的反抗权利。这说明了孟子思想与封建专制伦理的深刻冲突——当君王试图将自己塑造成“绝对权威”时,孟子的民本思想就成了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四、超越性与局限性——民本与共和的历史对话
比较孟子“民本”思想与近代“共和”理想,可以更好地理解孟子思想的超越性与局限性。共和制的核心是“主权在民”“权力制衡”,把社会秩序建立在民主制度与平等观念之上。的孟子思想本质上仍是为了完善封建统治社会秩序,而非否定封建制度本身。他所说的“民为贵”,更多是强调民作为统治基础的重要性,而非赋予百姓直接参与政治的权利;他主张的“诛一夫”,是想通过警示迫使君臣的道德觉醒,而非建立制度化的权力更替机制。从这一角度看,孟子的思想尚未突破封建伦理的框架,与现代共和有着本质区别。
但跳出具体制度形态,孟子思想的革命性在于其对“权力合法性来源”的重新定义。在封建时代,“君权神授”是主流认知,君王的权力被视为“天命所归”,百姓只能被动服从。而孟子将权力合法性的标尺从“天命”转向“民心”,提出“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孟子·离娄上》)。这种“民心即天命”的逻辑,将百姓的意愿提升为衡量权力正当性的终极标准,打破了君权的神圣性与绝对性。这种对“民”的重视、对君权的制约意识,与现代共和思想中“主权在民”的精神内核存在着跨越时空的呼应。
孟子以“性善论”为基础,强调“人皆可以为尧舜”的平等潜能,否定了“君权天生”的血统论;他呼吁“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社会关怀,蕴含着对公共伦理的追求。这些思想超越了单纯的等级伦理,为儒学注入了更具人文关怀的精神底色。在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中,每当民生疾苦、社会动荡时,孟子的“民为贵”与“仁政”思想总会成为进步士人批判现实、呼吁改革的思想武器,成为制约专制集权的隐形力量。
孟子终其一生,以“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的担当,践行着儒学“经世致用”的理想。他继承了孔子对社会秩序的追求,却以更锐利的目光洞察到“民”在秩序中的核心地位。历代封建君王对他的“敬而远之”,恰恰印证了其思想的批判性锋芒。孟子不仅是一位儒学圣人,更是一位在封建迷雾中近乎触摸到“民本”真谛的思想先驱——他的思考,既继承了孔子对社会秩序的追求,同时,也对孔子的伦理观进行了基础性修正,与后世“共和”理想遥相呼应,极具超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