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人才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指标。国家发展靠人才,民族振兴靠人才。回顾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党始终重视培养人才、团结人才、引领人才、成就人才,团结和支持各方面人才为党和人民事业建功立业。
在“选”上做文章,科学选才。采取“自我评价+单位核验+组织考评”科学考评方式。年初,由组织部门、所在单位与拔尖人才协商,制定年度目标任务;年底,由个人对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提交书面报告。所在单位依据评价报告和掌握情况进行察访核验,出具察访核验证明。组织部门成立专家考评小组,对拔尖人才的思想政治、工作实绩、作用发挥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科学设置招录岗位,壮大青年干部人才队伍。在加强人才队伍“源头”建设的同时,厚植发展根基,做到精准实情、把控需求、严格要求。在招录的过程中,注重考察青年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全面发展情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在“育”上下真功,精准育才。青年干部的成长,既需要自身努力的内在动力,也需要组织培养的外在推力。专家考评小组单项考评思想政治情况,作为其他考评的前提,不合格的不参与综合评分。对拔尖人才工作实绩、作用发挥的考评实行百分制打分,记为基础分;得到县级、地区级、自治区级和国家级肯定的每次分别加2分、5分、10分、20分。根据综合得分,将拔尖人才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实行信访、党政、组织等多岗位、多渠道轮班制度,在重要岗位设置AB岗;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履行老中青干部“1+1”“1+N”传帮带制度;组织多部门多岗位老中青干部交流会,让青年干部有效汲取经验、提升能力,保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全方位打造“多面手”型复合人才。在用好用活人才的过程中,激发人才成长的潜力和干事创业的动力。
在“奖”上求突破,淬炼人才。“栽好梧桐树”是“引得凤来栖”的前提和保证,要让年轻干部在工作中有获得感、成就感。实行跟踪培养,进行党校业务培训。发挥人才特长,给青年干部提供建功立业的平台。打破管理期内补助标准固定化模式,实行浮动补助政策,优秀800元,良好600元,合格400元,不合格0元。在同等条件下,定等优秀的拔尖人才,科研项目优先立项、科研经费优先列支、科研器材优先保障、专业技术职务优先评聘。对在管理期内每年考核等级都是优秀的,自动纳入延续管理;两年不合格的将失去评选资格,不纳入延续管理范围。细化考核成效,实行积分量化,建立“周兑现、月考评、年度奖惩”制度,根据工作实绩,评定业绩等级,着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干事创业氛围,对于连年考评“优秀”的干部,及时提拔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