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畅销书作家,而我的搭档,也是我的助理,兼好哥们。
实际上,这个身份也是刚刚才被大家知晓,我的处女作《光芒》刚刚出版,不知道是宣传做的好还是两位知名的前辈推荐,在短短的一两天时间,卖出的量甚至超越了在业内有十几年时光的某位知名大学教授的新书,弄得我都怪不好意思的。
刚听到消息,我的搭档兴奋不已,甚至手舞足蹈地在面前晃悠,时不时发出“咯咯咯”的笑声。“太棒了,太棒了,简直是天才,我的偶像,我就说你可以,你看看,大家看看,我的天呐,全世界都为你鼓掌。”我为他为我高兴而感动,但他滔滔不绝的夸赞还是令我我感到有些嫌弃,主要是当着别人的面,我想,怪丢脸的,哎,好像他是我的一部分,我差一点捂住脸面,哎。编辑,走了过来,一把抓住我的胳膊,紧紧地抓住,我抬头望去,他和蔼地向我微笑“看样子,还是清静适合你,这也是我读你的书的感受。”我不好意思地说“看起来社恐又犯了”[捂脸]。
“哇,你怎么这么淡定呀!”我的搭档晃悠了一圈又回到我的身边,像是过六一儿童节游园活动的小男生。“我知道啊”我无精打采的打了个哈欠,看样子,昨天忙的太晚,有点儿打盹儿。“你知道?老兄,这消息应该是刚刚才知道吧!我们不是一起被告知的吗?”他满脸疑惑地问。“早知道啊,哦不,也差不多吧。”“你提早知道啦,啥时候啊怎么没告诉我。”他追问到。“十年前就知道啦,有什么好奇怪的。好吧,也许这么说,显得很那什么…”我面露难色,什么词,一时想不出来。“反正,就是,我知道你这个消息值得庆祝,但,的确有点过于兴奋了,冷静冷静,乐极生悲嘛”我挠了挠头。他越发困惑“你说,十年前就知道!你这,入行才不到两年,十年前我都还不认识你了!”他哭笑不得。
实际上,十年前我还在工厂打螺丝,还是个连文章都写不明白的自己,就像现在的我,好像不小心走入人海,就会再也没了踪影。但我知道,我是畅销书作家,从当我拿起笔的那一刻,当我被灵感叫醒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是,对的,我是,不是我不去想出版一本书有多难,甚至连写出一个作品都不是容易的事。如果不是,我也许永运都未曾迈开脚步,如长久以来,只在电视屏幕前看着那些发光的主角,默默羡慕着,我看着我热爱的东西,却由于胆怯而迟迟不曾追逐,甚至连说声“我要”我都不敢。不是吗?当我相信了,这件事他已经存在,剩下的只是如同钱从取款机里取出来一样。[奸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