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中的时候就跟自己说过,以后一定要给自己出一本回忆录。
一是对自己的人生做个回顾和记录;二是个人感觉中只有了不起的人才有资格玩回忆录,把回忆录当做一件必做的事情可以时时鞭策自己努力去做一个有成就的人。
我想我具备出回忆录的两个先决条件。
第一,我能说,并且能把想说的用文字表达出来。换句话说,我是个能满嘴跑火车并且有足够的文字驾驭能力的人。
第二,我起过,我落过。经历过。所以有回忆的素材。
我85年出生,今年虚岁33。但也没有谁规定,只有老老朽矣才能反刍人生,然后才有资格出一本回忆录。相反,我觉得刚经历过的,趁着热乎劲还没过,即时诉诸于文字,才能最大限度的保留真实写照。
于是,我就开始写了。
既是回忆录,按范文,应该从出生或是记事起开始叙述才合乎正理。但我觉得有必要直接从那天去派出所开始截取。
2015年7月下旬的某天。
那天,陈先生又来我的办公室闹。
陈先生是我的一个客户,他是一个防范心很重的小企业主。我个人虽然觉得陈先生是个没多少文化的土包子,但平心而论,陈先生确是个憨厚的中年人。
陈先生经营着一家小小的钢铁再加工企业,规模不大,他的公司需要一笔资金做周转——这年景经济大环境并不是很好,很多的小生意人都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正是这样的背景环境,才让我们公司有业务可做。
他委托我公司从银行贷一笔款项出来。经过我的运作,他成功的从银行贷到一笔不菲的款项。
但事情并没有按照正常的流程走下去,事实上,当时我公司的财务状况已经糟糕透顶,已经处于崩溃的状态。所以我当时是将陈先生的那边款项挪作他用。并用各种理由拖着陈先生,希望能再争取一些时日。
生意嘛,有时候挖东墙补西墙,虽是无奈之举,但也属正常。
但那天实在是无法再拖了——我猜陈先生那边的情况也不是很乐观,就等那笔钱救急了——所以他直接就冲我爆发了,老实人发飙还真是可怕,没有人情可讲。他拍着桌子给我下最后通牒:
”要现在不立刻给我钱,我就报警了!你这可是诈骗!”
要是早几年,我刚创业那会儿,别说客户把警察搬出来,就是跟我稍微起一下争执,我就忙不迭的做让步,赔礼道歉在所不惜。但经过这几年的厚黑洗礼,派出所什么的,已经变得家常便饭了,无非就是跟客户之间的合同纠纷,派出所是管治安的,对于这样的商业纠纷根本是插不上手的。也只有什么都不懂的人,才会瞎嚷嚷的叫找警察。
根据我以往的经验,即使找了派出所,也是爱莫能助的。而且让客户清楚的意识到,事态发展到这一步,他也只能委曲求全配合我这边的时间。我这边再过两个星期会有另外一笔业务的款项到位,到时候还是采用老办法,资金腾挪周转一下,先把陈先生的窟窿补上。虽然有些不地道,但也能把事情圆过去。
打定主意,我也是债多不愁,死猪不怕开水烫,说:
“找警察是吧?好啊,我陪你去!”
没想到,就是这样的一个决定,却成了我人生的一个拐点。
我被捕了,因涉嫌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