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做面护。美容师边做边聊天。
“我的擦脸油没了,不知道这个品牌的护肤品什么时候再做活动。”大眼睛的美容师说道。
“上次做活动你为什么没拿?”长发的美容师问道。
“我忘了。”大眼睛回答。
“是吗?忘了的另一层意思其实是你根本就不想拿,对吗?”长发美容师直指问题核心。
“是呀,当时我的手头有点紧张,钱不够。”大眼睛沮丧的说道。
“很多时候,人说忘了,其实只是一种托辞而已。”长发美容师说。
敷着面膜的我,闭着眼睛,心里却对长发美容师的话回味了许久。
真理往往来自于生活中的真切体验与感受。
是呀,很多时候,当我们忘记了做一件事情,或者没有兑现对一个人的承诺时,我们往往会顺口来一句:“不好意思,我忘了。”随口的敷衍,说者本是借口,听者也未必真信。
忘记了的事很快就翻篇了,或许再不会有人提及。“我忘了”让很多人避免了尴尬,也让很多人失落的情绪有了缓释。
其实,不是“我忘了”,而是我本就不在意这件事情,或者这个人。
小时候,班里要举行演讲比赛。想着要在讲台上露脸,兴奋、紧张各种情绪交织在一起,让我几晚上都没有睡好,演讲稿让爸爸改了又改,自己默默背诵,直到滚瓜烂熟。直到正式演讲那天,我还让妈妈给我梳了小辫子,换了新衣服。早早起床收拾好去学校。现在想来,自己的那份郑重其事,把自己都感动了。
单纯天真的小孩子尚且如此,更何况心智成熟,阅历丰富的成年人。到底是真忘还是假忘,想必自己心里最清楚。“我忘了”不过是这件事情对自己来说,并不是很重要,所以就不必去重视,忘记了就忘记了,没去做,并不会影响到自己什么。
婚后几个闺蜜小聚,酒足饭饱之后,相互吐槽,总有几家欢喜几家忧。有人就说了,她家那口子,婚前婚后判若两人,婚前自己随口说的话都能记在心里,婚后自己唠叨八百遍的话,那人也是充耳不闻。接着她举例子说,恋爱时,两人逛街,自己不过对一个手链多看了几眼,过生日时,就收到了礼物,当时,可把她感动坏了。她看重的,是自己在对方心里的位置。
婚姻生活久了,难免有七年之痒,十年之痛。那些一地鸡毛,说起来闹心,闺蜜总觉得先生对自己不够重视,因为他忘记的事情越来越多:自己的生日,结婚纪念日……有时候自己心心念念的节日,原来情绪高涨,因为先生的一句:“我忘了。”顿时浇头一瓢凉水,虽然先生事后道歉,补偿,可是快乐的感觉已是大打折扣了。就像六十岁时,穿上二十岁时珍爱的长裙,还是那个人,还是那件衣服,却总感觉哪哪都不对。
人生,又会有多少值得我们用心去对待的人和事?没有学会说“不”,不懂得去拒绝,用“我忘了”三个字去敷衍,总会给对方一丝幻想。你以为自己情商高,其实在工作中,这样会让合作伙伴觉得你不靠谱;在生活中,这样会让亲朋好友在一次次的失望中,对你的好感消失怠尽。即使对待自己,你也未曾认真过,就在五次三番的“我忘了”蹉跎了大好年华。
我们喜欢的人和事,我们看重的人和事,我们所在意的东西,我们从来都不会忘,有机会,我们会去做喜欢的事,会去见喜欢的人。没机会,我们也会想尽一切办法创造机会,去做我们觉得很重要的事,不管在哪里,也会不顾一切去见想见的人。
但愿,“我忘了”三个字,我们会越说越少,越听越少。如此,人生中的温暖和感动便会多一些。生命有了温度,再长的路,我们都会走下去,再不易,我们都会坚持下去,终会“守得云开见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