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马出事以后,在家养病了很久。刚开始要靠拐杖,一瘸一拐地走路,后来慢慢地,才摆脱了拐杖,一切似乎都在朝着好的方向恢复。
但只有家里人知道,他的大腿深处一直有个顽固的感染,一直拖着好不了。后来反复进医院清创、换药,那到底是哪一年彻底痊愈的,大家也都记不清了。只知道直到今天,老马只要穿上短裤,腿后侧的伤口和那个凹进去的疤痕仍然清晰可见,像一段永远不会淡去的记忆,印在了他身上。
当初的老板虽然承担了所有医药费,但那时候,根本没有“误工费”这种说法。老马伤成那样,没法再下井干活,就这样闲在了家里。
家里一下子没了经济来源。
而这个时候,妈妈站了出来。
这,似乎是她人生中第一次真正“出去上班挣钱”。
或许也只有这个时候,老马才“不得不”点头默许。
在他的观念里,让自家媳妇出去抛头露面挣钱,是件丢脸、不光彩的事。他曾经说过:“男人要是娶得起老婆,就得养得起老婆孩子。”
但现实却告诉他——在真正的苦难面前,脸面换不来饭吃。
妈妈去了县城的一家火锅店,当起了服务员。那年刚好快过年了,火锅店生意红火,她也正好赶上了这个一年中最好挣钱的时节。
我还记得那年的过年,妈妈把我带去了火锅店。老板人挺好,给店里员工的孩子发了红包,一人两百块。那年头,两百块是个什么概念?是我从未摸过的一大笔钱。我小心翼翼地收着它,好像捧着一整个童年的惊喜。
而我最深的记忆,却不是红包,而是一个夏天的午后。
那天,村子里的人都坐在皂角树下乘凉。我也学着大人模样,蹲在一边,用盆子洗自己的鞋子。洗着洗着,忽然看到远处一抹熟悉的身影——是妈妈!
她走路回来了,拎着一个鼓鼓的蛇皮袋子。阳光下,她的身影有些疲惫,却笑得很温柔。她放假了,回来了。应该是坐汽车到了镇上,最后从镇上走路几公里回来了。袋子里装着她从县城带回来的梨子,还有一双新鞋。她是给我带的。
那一刻,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幸福。没有鞭炮,没有贺卡,只有夏日的蝉鸣和妈妈温暖的目光。我赶紧提起手里的洗鞋盆,跑到她身边,我们一手牵着一手,慢慢走回家。
我记得那天的风很温柔,村口的土路也不那么刺脚。那个傍晚,是我童年记忆中最柔软、最亮堂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