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理论专家们多年来一直在争论,组织设计究竟应该从“理想的组织”出发,还是应该从“实用”出发。应该首先考虑“原则”?还是应该首先考虑“适合于”一个组织的特别的需要、例外的情况、习惯和传统。我们在帮助一些企业设计组织架构时,常常发现,客户多数情况下达成的共识是应“从理想的组织”出发,理由是企业是处于发展之中的,而且这样可以一步到位,避免来回折腾。起初,我很赞同类似的观点,甚至基于这一原则帮助两家企业设计了组织结构——一个看上去非常完善、理想的组织架构,从部门到岗位,一俱全。然而,一段时间后,我们发现这样的组织架构基本上无法应用,自然也很难在当时产生什么效果。
实际上,这样的讨论意义并不大。应该说,以上的两类看法都是需要的,而且必须是同时应用。组织设计必须以一种“理想的组织”即概念的框架为依据,必须小心地确定和描述组织结构的原则。这项工作又必须以企业的使命和宗旨、企业的目标、企业的战略、企业的优先顺序、企业的关键活动为依据。比如说零售业的核心能力是强大的物流能力,那么零售企业理想的组织架构应该是围绕物流能力的打造而设计,其它部门的设计都应该以此为中心,以不断强化这一核心能力为目标。同样,三一重工确定其理念为“品质改变世界”后,整个组织结构的设计都是围绕“品管部”,其它部门都是为“品管部”服务的。所以,组织设计的出发点必须明确地以提供关键的成果所必须的关键的活动为中心。同时,它必须以尽可能简单的组织设计来组织和安排。尤其重要的是,组织的设计师(高层领导者)必须牢记他所设计的组织结构的宗旨。
当然,迄今为止,并没有找到普遍适用的组织设计原则。甚至也没有一种最好的组织设计。每一种原则都有着严格的要求和局限性。每一种原则都只适用于有限的范围。因此,在设计组织的过程中,必须探究现实生活及其一切复杂性。我们所做出的假设,特别是作为“理想的组织设计”的依据的假设,必须经过考验和论证。这些假设经常受到公司内部人员的高度赞扬,因为大家都认为“一步到位”是最理想的。这种看法是下意识的,但正因为如此,更为强烈。实际上,每一个人当然都知道,在现实生活中永远不会制定出一种理想的组织;现实生活永远要求做出让步、妥协和容许例外。所以,在进行有关组织的概念思考的同时,必须对有关组织现实的假设进行考验。否则,就可能得出一种虽然“概念上纯正”、“理想上合格”,但并不恰当而荒谬的理想组织。
诚实,并不存在着一种完美无缺的组织设计原则,也不存在着一种普遍适用的组织设计原则。所有的组织设计原则都有其局限性。即使是最简单的企业,如一个只有一种主要产品和一个市场的中小企业,也必须至少应用两种组织设计原则:职能制设计原则和任务小组设计原则,后者用于高层管理工作和创新工作,并作为从职能上对工作进行组织的一种补充。同时,组织设计必须在概念上和实践上都切实可行——否则,就是错误的组织设计。
最后,组织是达到一种目的的手段,而不是目的本身。良好的组织结构是组织健全的先决条件,但不是组织健全本身。一个健全企业的验证不是其组织结构漂亮、明晰或完善,而是人的工作成绩。能够做成工作的最简单的组织结构就是最好的组织结构。不会产生问题的组织结构就是“好的”组织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