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写下这个标题,心里一阵隐隐作疼。
她是我的朋友小白。我们的友谊始于青春。我们的相识,缘于一个临时组建的合唱团。
那年,市里举办红歌大赛。我们系统抽调了下属各个单位的领导们和中层们,还有我们这些当年肤白唇红、朝气蓬勃的年轻人,业余时天天在一起排练。
在人群中,我们一眼便找到了彼此。
她个子比我略矮,有一张圆圆的可爱小脸。她是很容易被逗笑的。一笑起来两眼就弯弯的眯起来,特别可爱。
我们非常谈得来。我俩读书的品味,音乐的品味,惊人的一致。而在我们的心底深处,都有一个明亮的,自由的,寂静读书的夏季童年。
我们的朋友也都有交集,在读书时我经常一起玩乐队的男孩们,其中有人恰巧是她的同学。
在我们之间,还有一种难得的心意相通。我们彼此对什么都能心领神会。常常说个半句话,或者对视一眼,便彼此微笑,一切尽在心胸。
在那段蜜月里,我们非常地喜欢彼此。所以,除了在合唱团形影不离。我们也迅速成了生活中的朋友。一起去逛街,一起到处游荡,一起分享着对男孩的谈论。
她在我心里,一直一直都有着很重的份量。直到现在也是。
但后来,我失去了她。
为一件极不值得的事。
原本我们在同一个系统不同的单位工作。但因缘际会,她调到和我同一个公司。而她的上司正巧也是我当时的密友。
当时她们俩因为工作有些不愉快。而我当时和那位密友的三观是比较一致的。在给她俩调解时,我表现出了倾向性,倾向于密友的一边。
现在想起来,小白当时应该很愤怒吧。我没有站在她这一边,在她的立场。她一定觉得我背叛了她。
但我当时不这么想。我拼命地跟她讲道理。而她生气地不想听。我当时真是笨蛋!也是混蛋!
正象蔡康永常说的:“你这个笨蛋,谁要跟你讲道理啊。”
我这个笨蛋。小白是认感情的人。我也是。我为什么去讲道理。而且道理这个东西。谁知道谁是对的?
所以在那件事。我的密友伤不了她。是我的态度,才伤了她!
这件事发生之后。我和小白还是偶尔会见面。但彼此只是象老朋友一样微笑,寒喧两句。那种眼神一碰,微笑了然的甜蜜和默契,再也没有了。
有一次,我们因单位组织活动的关系,同车。我们特意坐在一起。聊了一路。但再也不是过去那样的心灵之交了。
一切都不能再回头。
那时我知道。我真的失去了她。(痛心泪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