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雨先生曾说:“阅读的最大理由是想摆脱平庸。早一天就多一份人生的精彩,迟一天就多一天平庸的困扰。”
历代文人,都用自己的方式在证明阅读在一个人的人生中占据着多么重要的地位。正所谓脚步丈量不到的地方,文字可以。
你无法到达的地方,文字载你过去。你无法经历的人生,书籍带你相遇。但是又有多少人能够领悟到其中的道理,而把阅读真正纳入自己的生活中呢?
就如同小时候的我,其实是不爱阅读的,甚至可以说是有一点厌恶。小毛孩的时期,完全体会不到一本又一本犹如砖头一样的书本能带给我们什么乐趣呢?把钱花在这儿还不如多买几碗云吞来得实在。
每次跟随着外婆去书店,我的视野从不肯分一点给摆在最角落的那些文学名著,好似他们是带着病菌的物品。他们很不起眼,很多书籍虽然未被拆封,可是却已经积累了厚厚的一层灰,无情地将书封盖住。
老板说,因为卖不怎么出去,所以只能把他们堆在角落,也未曾再进新的书籍了。那些文学书就好像被抛弃的流浪儿,拥挤地呆在那个小角,显得可怜又无措。使我爱上阅读的契机,是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
老师布置了一篇作业,要求每一位同学都要写一篇《爱的教育》读后感。这是我从来没有听过的书名,因此也不能乱写一通。思来想去,我还是在那个雨后的下午,踏进了那间小小的书店。
可能是因为刚刚下过雨的缘故,一道虚隐的彩虹横在天空中,架起了一座七彩桥。书店里的顾客很少,三三两两,安静得很。我快步走到那个堆满文学名著的角落,细细寻找着,没想到还真的在最里层的书架中找到了《爱的教育》,它还没有拆封。
将灰尘擦去尚能看的出是一本新书。余量很少,只剩下两三本了,因为在我们那个小镇上,补货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况且老板也不想做亏本的生意。
我也就没有过多地纠结,抱着这本书去找老板结了账。我没有立刻回家,而是坐在书店外的小桌子上,把外层的保护膜撕开,封面带着一种磨砂质感,摸起来很是舒服。小孩子的好奇心还是很强的。
我也不例外,因为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外国作家写的书籍。于是,我翻开了书页,开始慢慢读起来,而后就一发不可收拾了。那个下午,我好像和这本书谈了一场极为青涩的恋爱,感受不到时间的流逝,就这样在那个小板凳上坐上了好几个小时,从雨后的明媚天空到夕阳落西山,终是将这本书读完了。
合上书页的那一刻,我仿佛是发现了一座宝藏的商人,得到了无尽的财富。于是我爱惜地捧着这本书慢慢走回了家。自那一天后,我彻底坠入了阅读的网,爱上了读书的感觉,爱上了在平行爱上了在平行时空中了解一个又一个的故事,爱上了和一位又一位作者一起感受着人间喜怒哀乐,重温烟火旧梦。
合上书页的那一刻,我仿佛是发现了一座宝藏的商人,得到了无尽的财富。于是我爱惜地捧着这本书慢慢走回了家。自那一天后,我彻底坠入了阅读的网,爱上了读书的感觉,爱上了和一位又一位作者一起感受着人间喜怒哀乐,重温烟火旧梦。
此后阅读成功地占据了我生活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曾经爱玩的假小子好像变了一个人,变成了一个文静的小女孩,总是一个人坐在书店的角落里捧读着一本又一本的书籍,人来人往,日升日落,阅读成为了我一个人的无言狂欢。
五年级时,得以在老师的帮助下,我成功地拿到了报刊的第一笔稿费,依稀记得,稿费是随着报刊和信封一起寄来的。看着报纸上的一角印着我的文章和名字,心中可谓是狂喜。这份小成就,是阅读带给我的,我该向它表示感谢。
时光知味,岁月沉香,不知不觉阅读已经陪伴着我见证了十年的春花,秋月,夏日和冬雪。在这期间,我虽然有放弃过,可是在我最无助,最迷茫的时候,陪伴在我身边的还是阅读。阅读就像一根强心剂,注入我的体内,带给我巨大的力量;也像是一场恋爱,即使分分合合,也还让人死心塌地地经营。对于我来说,人生最美好的时辰,是在书中漫步,风中缱绻,月来婵娟。人生最美好的时辰,是在书中漫步,风中缱绻,月来婵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