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110吗?有人强奸我”,一家宾馆内,房间还有些凌乱,被子枕头散落一地。看得出刚刚经过一场激烈的打斗。
穿着浴袍的女子气冲冲地拨打着110,一边吼着:“你这个渣男,就等着坐牢吧”。一个只穿着大裤衩的男子则一脸无辜地站在旁边。
不多时,双方被带到派出所。在派出所民警的询问下,双方道出了此次事件的始末。
报警女子(小丽)长得高挑、青春靓丽,性格开朗活性,又喜欢打扮,很受男人欢迎。她也懂得利用自己的优势,结交一些出手大方的男人,总之是一个很物质的女子。
一日,小丽在朋友聚会上认识了一个男子,该男子约30岁,身高180以上,身材硕长,相貌英俊,穿着打扮就像是有钱人家公子,正是小丽喜欢的高富帅类型。
小丽有意地接近该男子,成功地认识了他。随后几次出来,男子出手很大方,小丽芳心暗喜,终于找到年少多金英俊潇洒的男朋友。
某天下午,小丽约男子出来看电影。途经珠宝店,店门前贴的一款首饰图片吸引了男子的注意,不由得走进珠宝店叫导购拿出来看。
男子还叫小丽戴上看效果。小丽看着这款18万的项链,心跳加快,面红耳赤。没想到幸福来得这么突然,高富帅男朋友这么快就要向自己求婚了。
小丽还沉醉于自己的想象中,男子已麻利地刷卡买下了项链。然后拉着有点飘飘然的小丽直奔电影院。
由于小丽认准了这件首饰就是男子要送给自己的,要不为什么叫自己试戴?为什么要征求自己的意见?所以,电影什么内容她完全没心思看,只想着这件闪亮亮的项链。
散场后去吃饭,小丽点了酒,故意把自己灌醉。
接下来的一切都顺理成章,两人开了房。事后,小丽抚摸着男人的胸膛:“亲爱的,你的惊喜打算什么时候给我呀”。
男子一愣:“什么惊喜?”
小丽捶了男子一拳:“还装,今天买的项链啊。”
男子一阵无语,无奈地对小丽说:“别闹,那是我送女朋友的。”
小丽不由得怒火中烧,爬起来破口大骂:“渣男,有女朋友还来惹老娘。”
男子则一脸无所谓:“怎么是我招惹你?不是你自己贴上来的吗?如果不是你硬拉我来开房,吃完饭我都回去陪女朋友了。”
于是,气愤不过的小丽拿起手机报了警,发生了文中开头的那一幕。
民警了解了事件的原委,男子比较谨慎,吃完饭到开房这段时间全程录音。调查显示的确是小丽自己要求去开房的,也就是两人自愿发生关系的,构不成强奸。
这时候,小丽再次提出自己是认为男子会送自己18万的项链,想着报答一下男子,才会以身相许的。现在男子没有送自己项链,可以告他强奸吧。
民警哭笑不得,只得耐心向小丽解释:“女人以为男人会给自己好处然后发生了关系,结果男人没有给她好处,女人没法控告男人强奸。”
小丽们,多长点心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