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清明节的缘故,自从上周以来就有不少自媒体大号和专栏都讲到了“死亡”这个话题,一个星期读下来颇有感触,正好借着这篇文章的机会,来梳理一下自己对生死学的理解和感悟。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死亡”一直是一个禁忌的话题:道教追求长生成仙,孔子直接说生死之事不可说(“未知生,焉知死”),墨家、法家等其它流派更多的也是讨论“入世”的模式,只有庄子明确地用“庄周梦蝶”的故事表达了对死亡的看法,颇有点哲学思想的味道。
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我们在平常的生活中也很少讨论到关于“死亡”的话题,不仅言语上说到“死”会觉得不吉利,甚至老人们也不能正常病逝在家里,因为这样会“晦气”。
与此相对的是,西方宗教都会许诺人死了之后会有一个“天堂”。
但是人终究是会死亡的。
因为我们有一个会生存、会繁衍、会死亡的祖先,所以当然自己也会死。
而且,很多时候,死亡只是随机和概率的问题:如果一场自然灾害中甲死了、乙活了下来,并不意味着乙上辈子积了什么德。
这种冷冰冰的科学解释真的是听上去一点人文关怀都没有,所以即使在大多数人都受过正规教育的今天,我们还是对死亡有着本能的恐惧。
谢田老师在人文课堂中讲过一个实验:
躺在床上,想象自己马上就要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开始跟自己所拥有的一切东西告别:
跟家人、朋友、甚至是敌人告别;
跟自己的房间、床、桌、椅告别;跟自己日常用的包、衣服告别;
到了最后,再好好跟自己的手、脚、腿等等告别,感谢自己的手帮忙做了很多事情,感谢自己的脚带着自己去了很多地方。
这种告别,光是想一想,就会泪流满面。所以也不难理解,人们为什么对“死亡”有这么大的焦虑:
我们努力地证明自己存在,其实都是源自对死亡的焦虑。无论是炼丹修仙,还是理性地列下“生命清单”,都是害怕自己还没有真正活过,就死了。
欧文亚龙的《直视骄阳》中说:“死亡就像刺眼的阳光,直视骄阳不免带来痛楚,但躲避并不能让它自动消失;相反,即使不看它,它也笼罩着你的时时刻刻,甚至或明或暗地驱使着你的行为、选择。”
但是,向死而生并不是消极,而是一种积极的生活价值观。正如罗曼.罗兰所说: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就是认清了生活的真相后,还依然热爱它。
西方的知识分子界很流行“Make a difference”的说法,看过一个对这个词的最生动的解释就是:
想象一个没有你的世界,再想象一个有你的世界,把这两个世界的差距拉到最大,就是“Make a difference”。
有些人25岁的时候就死了,直到75岁才埋,因为他们一天天的生活都是在重复过去,并没有Make a difference;而那些像乔布斯一样“Make a difference”的人,同样也是超越了死亡的人。
这就好像一个形象的比喻:人死了之后并不会完全离开,而是会停留在一个候机厅里,只要这个世界上还有人提他们的名字,他们就不会死。
我也曾经列过自己的生命清单,原本以为自己平常这么爱折腾,应该至少能写出100件事情来,结果删删改改了几个月,才写出40件事情。而这40件事情归归类,其实也只有2件:
1. 想要更多地体验这个世界,行万里路,读万卷书,认识更多有趣的人;
2. 想要在这个世界上留下点属于自己的东西,比如写本书、出本画集、开个小店;
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只有这样过了一生,才能在生命旅程结束的时候,心平气和地说出:生命之火熄灭了,我也准备走了。
向死而生,直面骄阳。
PS.
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我在标题里借用了一下改为“未知死,焉知生”,因为思考死亡本质上是为了让我们活得更好。
古典老师在专栏里也说过:最好的超越死亡的方式,就是把此生活成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