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译文]
孔子说:“人能够弘扬道,而不是道来弘扬人。”
[解读]
人:指人类,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和主体地位。
弘:弘扬、光大。
道:可以理解为真理、规律或道德准则。
这句话强调了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道是客观存在的,但需要人去发现、实践和弘扬。
人应该积极地去追求道,通过自身的努力和修养来践行道,而不是坐等道来提升自己。
这反映了儒家思想中对人的重视,认为人是道的载体和实践者。
它提醒我们,个人的成长和社会的进步都需要人的积极参与。
只有通过人的努力,道才能在现实中得以体现和发展。
这一思想鼓励人们主动承担责任,通过修身、学习和实践来弘扬道,推动个人和社会的进步。
[读后启示]
个人通过修身、学习积累内在力量,再以实践行动将“道”转化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外在力量;而社会的进步又会为个人成长提供更广阔的空间,形成“个人践行—社会发展—个人再提升”的良性循环。
修身是一个全面提升个人品德、认知、情感和身体的过程。
提升个人修养可通过学习与自我提升、明确目标与自我反思、礼仪与形象管理、社交与沟通技巧、情绪与时间管理、健康生活方式及持之以恒的实践等方法实现。
樊锦诗扎根大漠50余年,不仅通过学习考古知识、修复壁画等实践,让濒危的敦煌莫高窟文化遗产得以保存,更推动建立数字化保护体系,让敦煌艺术走向世界。她的个人参与,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一“道”,从抽象理念转化为代代延续的文化守护行动。
在敦煌工作的几十年间,樊锦诗深受“坚守大漠、甘于奉献、勇于担当、开拓进取”的莫高精神影响。
她带领团队完成了莫高窟考古报告第一卷,实现了石窟考古测绘的新突破。此外,她积极推动“数字敦煌”工程建设,带领团队历时20年为近300个洞窟搭建数字档案。
通过这些实践,她从一名初出茅庐的大学生成长为敦煌文物保护领域的专家。
莫高精神让她拥有了坚定的信念和强大的内心,促使她不断超越自我,为敦煌文物保护事业无私奉献,实现了从个人价值到社会价值的升华。
无论是遵守公共秩序、参与公益活动,还是在专业领域深耕,都是“主动承担责任”“弘扬道”的具体体现,最终都会汇聚成个人成长与社会进步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