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考核部分
(一)绩效管理办法制定(省公司部门、分支机构班子)
(二)绩效管理实施(省公司部门、分支机构班子)
1.省公司部门
(1)政策宣讲:对制定的考核新办法对省公司进行政策讲解。
(2)考核数据收集、汇总、审批:按照考核周期收集、汇总考核数据,形成结果,由总经理审批。
(3)季度KPI和重点台账检查:组织绩效考核小组对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完成现场检查,形成检查结果。
(4)重点工作台账审核:每月组织考核办成员完成上月重点台账完成审核打分,形成督办工作得分结果。
(5)组织考核办会:每月组织召开考核办会,对近期考核工作中需要决策的事宜及当月申报“总经理即时奖”的项目进行评议。
(6)考核通报下发:结合季度考核结果和总经理即时奖评议结果,在考核通报中予以通报。
(7)考核结果反馈:一是组织绩效反馈,将督办考核结果通过协同发送至扣分部门;二是个人绩效反馈,督促省公司各部门C等次人员完成绩效改进。
2.分支机构
(1)考核数据收集、汇总、审批:结合季度考核经营数据,完成分支机构班子考核得分,并将班子副职部分考核指标分值反馈至各机构。
(2)绩效考核反馈:督促、各机构上报每季度班子副职绩效考核结果。
二、薪酬管理部分
按照考核结果,每月兑现省公司人员和各机构一把手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