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诞颂歌》我在高中时读过一次,那时候看得很爽,很认同书中的价值观,觉得富人这么为富不仁实在可恨,快乐就是要乐于助人才可获得,看史克鲁吉,最后还不是散财了,与人为善了才获得真正的快乐吗?
但是现在再次重温这本书,又有了不同的心得体会。故事主人公史克鲁吉与好友马利是生意合伙人,马利于7年前去世,史克鲁吉便成了马力的唯一财产继承人,店铺自然落入他手中。可他“是个抠门到了极点的吝啬鬼”,是个“压榨、扭曲、攫取、搜刮、控制、贪婪的老罪人”。连着六个形容词,把他小气吝啬的形象跃然纸上。他是如何“压榨、攫取、搜刮”的呢?
文中有描述他对待办事员的态度,办事员的火盆很小里面只有一块煤炭,不能添加否则就被开除,这个严格意义上讲,其实是属于没有给员工良好的福利;另外他也不允许办事员请假,就连圣诞节那天也不愿意放假(但是最终放了),不能迟到早退,一定要到下班准点才放人走,或许这就是狄更斯想要表达的“压榨和攫取”。但是放在今天,其实不能迟到早退不是员工的本分吗?至于“搜刮”——词义是动用各种方式掠夺,一般是财产上的掠夺,可是文中没有一处提到他是如何“搜刮”所谓民脂民膏的,所以狄更斯这么说,是不是缺少了点根据?至于“控制”,他是有很强的控制欲,从对待办事员可见端倪,而“贪婪”,他对钱财永不满足,是可以这么评价了。
马利的被沉重铁链(铁链也带了象征意义,即过去的不行善在去世后会变成铁链重压在身)缠绕着的鬼魂过来通知他,他会碰到代表了过去、现在、未来的三个鬼魂。它们带他回顾了自己的童年和青少年,又经历了一次现在,同时让他看到如果不做任何改变将会面临的老年生活,让他由惊恐到羞愧,到自省,到最后彻底改变,变成了一个老好人,真是皆大欢喜的结局。
第一个鬼魂带他看的过去是认真读书的童年,家里贫穷于是早早出去谋生,给一个非常友好善良的主人当办事员的少年时期,有开始专注赚钱而忽略掉爱情的青年时期。第二个鬼魂带他看的现在则是他正在经历的事情,让他看到了自己的办事员在如此贫穷的困境下依然心存善念,还为他祝祷;侄子正在和朋友们开心地举办圣诞party,虽然对他吝啬和嘲讽的行为不满,但是依然为他祝祷祈福。第三个鬼魂带他看的是因为现在的贪婪和吝啬导致无人照应的孤独死去的老年,尸体连棺材也没有,只是用粗布给盖上扔在床上,而来送葬的人都希望他快点死去。前面两个鬼魂都有跟他说话,第三个鬼魂则一言不发,这时候也无需对他说什么了,因为他已经懊悔不堪,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决定重新做人。
而他的“重新做人”是如何做的呢?第一件事就是买一只大烤鸡送给办事员,同时还涨薪,接着是找到那2个基督教徒要给募捐,还跑去跟侄子过圣诞节,以及各种在狂喜中散财,由衷的感到快乐。而别人最初是不敢置信,到后面开始叫他大好人,成了一个“好朋友、好老板、好人是世界上每个古老城市、乡镇、自治区里都不多见的好人”。
但是,仔细看他改变前的一生,他只是待人刻薄,讨厌贫穷,吝啬贪婪,这跟他自己青少年时期的经历相关;成了老板之后,对员工刻薄,不许迟到早退,但是他对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一个人对自己要求严格,很自然对别人也很严格,而他的要求其实都在合理范围之内。不给基督徒捐款,是因为他对那些政府机构(监狱,贫民习艺所)已经捐了款。整篇都在说他“为富不仁”,这种视角其实放在现在是非常可怕的。首先,他没有作恶,没有搜刮和攫取别人的财富;而且他还对政府机构捐了款(这里不讨论他捐款的动机可能是为了自己的生意铺路,书里也没写);其次,他的生意也是正当经营,没有伤天害理的勾当。相反,他是一个严于律己,做事有原则克己及人的老板啊,上班从不迟到,做事严谨认真,与员工拼在一线,家里从不铺张浪费,不随意挥霍财富,就是一个白手起家兢兢业业的普通人,放到现在,应该是充满了正能量的人设。
所以,这是赤裸裸的非正义的劫富济贫,穷人都是弱者,就算肆意攫取财物也不成问题(就像第三个鬼魂让史克鲁吉看到的在他死时清洁妇、洗衣妇和送葬者对他财物的攫取,其实这算是偷盗和抢劫了,可是被狄更斯写得正义凛然,真是让人惊骇至极),富人有那么多钱,就应该乐善好施帮助穷人。如果社会被这种思想泛滥,会是多么可怕的景象,而中国人的仇富心理又是多么的根深蒂固!借不到钱,就怪罪别人为富不仁;生活不顺是因为别人把好事占尽;没人帮扶是因为别人没有善心。总之,可以毫无自省地将自己遭受的一切转嫁给别人,自己做好弱者就行了。这不让人细思恐极吗?
当然,狄更斯的作品有时代局限性,我不否认他的“与人为善”,这也正是人的立身之本,只是,我们不要道德绑架他人,如果贫穷与弱小,那我们就自己努力吧,谁的人生就那么简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