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是我国古代独树一帜的教育组织形式。书院的建立,最早起于五代,后经宋直到清,其间时兴时废,其鼎盛时期为宋。
书院的办学宗旨,从教育本身的角度来说,在于自由研究学问,讲求修养身心。书院不明确地反对科举,但是它对封建科举并不重视。学生在书院学习后,学有所成,可能取得某种形式的社会“承认”,但没有什么“官衔”或其他类似“身份”。
宋初,著名的书院有6处:江西庐山的白鹿洞书院,湖南衡阳的石鼓书院,湖南沙的岳麓书院,河南登封的嵩阳书院,河南商丘的应天府书院,江苏江宁的茅山书院。开始,书院大多数为“民办”(即私人设立),有一些是“民办公助”(即私人设立,政府在经济上给予补助),也有一些是由地方政府设立的。
书院在北宋初期比较昌盛,后期趋于衰落。到南宋时,又兴旺起来,当时书院很多,最著名的有4处:岳麓书院、白鹿洞书院、丽泽书院和象山书院。
南宋的书院有两个特点:一是书院同理学家关系密切,如朱熹在岳麓书院和白鹿洞书院讲学,张栻在岳麓书院和城南书院讲学,丽泽书院和象山书院分别为吕伯恭和陆九渊的讲学场所;二是有些书院除作为讲学场所外,同时作为纪念某些理学大师的场地,如徽州的紫阳书院和建阳的考亭书院是为了纪念朱熹的,丹徒的濂溪书院是为纪念周敦颐,常州的龟山书院是为纪念杨时。
书院的学术、教育活动,除了由本书院的大师主讲外,有时还开展学术交流,邀请院外社会上的学者来院讲学,如朱熹主持的白鹿洞书院,曾邀请陆九渊去讲学。
明代,书院还有“讲会”活动,即大家聚集在一起,共同讲辩自己的学术见解和心得,就不同观点展开辩论,如高攀龙和顾宪成在东林书院每月3日讲学时,“远近集者数百人”(《明儒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