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送了我一张舞剧的票,打着艺术熏陶从自己做起的旗号,我丢下孩子去了剧院。同事还嘲笑我穿得如此随意,我却自嘲,艺术也是亲民的,田艺苗老师还说,穿T恤衫听古典音乐。
舞蹈剧宣传海报来一张,我内心还是hin鸡冻的,毕竟从来没看过此类的演出。
到了剧院,换好票,安检完毕,我就进场了。空位较多,可能是来太早了,也可能曲高和寡,我安慰自己说。
演出开始前,剧院广播提示大家,将塑料袋收好,以免发出声音打扰其他观众;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演出过程中请勿摄影等等。终于,开场时间到了,关闭礼堂灯光,演出正式开始。
可是,出乎我的意料的是,一部分观众从后排走到前排(后来我想可以谅解嘛,那些“好位置”空着也是空着),工作人员开始劝阻,一些人开始返回自己原来的位置,我心想大家还挺好沟通。可是,观众席另一边没有工作人员劝阻,很多观众还是我行我素,之后,本来已经返回自己座位的观众又开始继续走到前排…演出已经开始,我不得不说,动来动去的观众挺影响我视线的(我忍!)。旁边的小哥说,最是这些40多岁的阿姨,超作的(尽管他们中场休息时也去了前排,啊哈,是不是有点打脸)。
演员们尽心的演出,表演动作或整齐划一,或错落有致,再加上舞台布景,灯光以及音响效果,很快就抓住了观众的注意力。然而我突然发现有激光笔在照来照去(真是,C特质有些不能忍)。仔细一看,原来是有观众掏出手机正在拍照,激光笔是工作人员在提醒(尽心尽职的工作人员,谅解)。再者就是熊孩子各种坐不住加跑来跑去,举起牌子遮挡视线等行为,我也就见怪不怪了…
这是中场休息时我拍的照片…后场的人几乎都走光了…
上海在这个月的25号发布了新版的交通法规,号称史上最严的交通法规。其中对我而言最重要的变化就是:《条例》第5项、第6项、第7项分别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安排未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乘坐副驾驶座位;驾驶家庭乘用车携带未满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时,不得未配备或者未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存在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在具体把握上,主要有两个标准:1.方式上,不得手持、操作电子设备;2.视线上,不得脱离正常行车视野。此外,等红灯,同样处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状态。因此,驾驶机动车在等红灯时,同样不得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确实需要使用手机等的,应当将车辆依法妥善停稳后,再行使用。
新版交通法规让司机们大呼太严苛,我却非常赞同,这样的安全法规虽然严苛,却也是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系上了一条无形的“安全带”。活生生的例子:我曾在高速高路上被人追尾,四车连环撞,我是被撞的最直接的那辆,我的孩子如果不是被我绑在安全提篮里,我相信后果肯定不堪设想,我还清楚地记得我的后腰被安全提篮撞得乌紫,脖子也有些扭伤...
我脑子里浮现了北京动物园和宁波动物园发生的事情,也浮现了天津那场令人超级痛心的事情,可能联想得有点过了,但一次次的安全事故总是警醒我需要遵守各类场合的不同规则。之前,我也有乘扶梯抱孩子,或者推车进扶梯的先例,但是血淋淋的案例报道让我和我的家人开始走出先前的认知误区,这是对自己更是对孩子负责的态度。毕竟,谁也不想经历不好的事情。
规则是用来遵守的,一次次的打破它是想证明什么呢?规则不合理还是越线行为表示你很拽?不要等到悲剧发生时再去后悔,不是么?
由一次舞剧观演,引发了这么多关于规则的絮叨,最后只想说一句,管不了别人,那就自勉一下,随心所欲不逾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