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是福建沿海的一个小山村,被群山所环抱,山与山之间是褶痕一样的山谷,其中奔流着许多小溪,冰凉清澈的溪水里常有成群的大虾在游动。称他们为大虾一点都不夸张,因为他们很多跟城里超市卖的明虾一样,有成人的拇指那么大,而且长着两个细长的钳子。小的时候,我和小伙伴们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到山里钓这些大虾。
我们先要到稻田里摸几个田螺,用石头把螺敲碎,捡出螺肉,系在一根鱼线上,鱼线的另一端连着根小竹竿,然后进山去找一段水流平缓的小溪,握着竹竿将鱼线上的诱饵放入水中。田螺的腥味是大虾的最爱,他们很快就从藏身的石缝里给吸引了过来。他们很贪吃,却又很谨慎,会在诱饵附近徘徊来去,时不时地用钳子碰一碰田螺肉,但就是不轻易夹住。虾在水里可是灵活异常的,只要发现哪里不对劲,他们立会刻弓起身子,把自己飞快地弹射到几步开外的地方。我们屏住呼吸,握稳竹竿,等着他们一点点地向美味妥协。当他们终于用钳子夹着诱饵往嘴里送的时候,我们才缓缓地提起竹竿。刚刚还狡猾谨慎的大虾这会却又傻又笨了,他们不愿放弃已经到口的美食,紧紧夹着诱饵,被一起从水底拉了上来,直到快离开水面才会意识到危险想逃,但为时已晚,我们的另一只手拿着一支抄网,迅雷不及掩耳地把他们捞了起来。只要有足够的耐心,用不了半天时间就能钓到十多只大虾,装上满满一碗。收竿以后,我们到山腰的竹林里挑一根拳头粗的竹子,用锯子锯倒,再沿着竹节锯成一个个一端开口,一端封底的竹筒,然后把竹筒抱回山脚的小溪里洗干净。溪水不仅清澈而且甘甜无比,从家乡走出的一位地质学家曾将这里的水带回实验室去化验,结果发现他们可以和法国的一种世界著名的矿泉水相媲美。接着,我们拿出从家里带来的大米,在溪水里淘洗后装到竹筒里,只装八分满,装好后撒上一小搓盐,然后在每个竹筒里放进三五只活蹦乱跳的大虾,再倒入一小包方便面的调料油。最后用揉成一团的芥菜叶把竹筒的开口堵得严严实实就可以放进火堆里烤了。枯草干柴到处都是,不用费什么力气就能弄出一堆熊熊燃烧的火堆。碧绿的竹筒在烈焰的炙烤下逐渐变黑,芥菜叶子堵住的筒口“滋滋”响着往外冒水汽。等到竹筒表面被烤出一层碳来,筒口也不再滋水的时候,就可以用木棍把它从火里拨出来了————鲜虾竹筒饭大功告成!拔掉塞住筒口的菜叶,一股诱人的香气扑鼻而来,我们一个个食指大动,拿起自己削的筷子狼吞虎咽起来。米饭糯软香甜,而且带着竹子的清香和大虾的鲜香。大虾已经被蒸得通红,饱满结实的虾肉把虾壳撑得块块凸起,吃起来也是一种结结实实的肉感,不像后来在城里吃到的那种超市虾,软绵绵的,没什么味道。当然,并不是每次都能把火候把握得这么好,但即使是夹生的鲜虾竹筒饭我们也会吃得兴高采烈,因为这是自己辛苦做出来的嘛!
山里的故乡给我的童年带来的乐趣还有很多很多!五月中旬是覆盆子成熟的季节,漫山遍野都是这种红彤彤的果子。那时候我们还不知道它有“覆盆子”这个学名,都叫它“野草莓”,它的外形确实很像小型的草莓,但是它可比那些很让人怀疑是不是抹了膨大剂的大草莓甜得多也香得多!每回去摘“野草莓”,我们都要先摘一大捧,直接塞进嘴里,吃到痛快以后再摘一大袋子带回家。那满嘴果汁在唇齿间留下的香味能持续好几天,甚至十多年后的今天我都还能感受得到。到了盛夏,我们会到溪里去游泳。溪水很浅,深的地方也只到成人的腰部,但是我们会用大大小小的溪石垒成一个坝,蓄出一个水潭来。整整一个夏天这个小石潭就是我们的天堂,我们在那狗刨、仰泳或是扎到水底摸五颜六色的鹅卵石。但是夏天的高潮要等到夏天快结束时才会来到。当溪水日渐冰凉,甚至会让人感到寒意时,我们会把当初一起筑坝的小伙伴们全都召集起来,以最快的速度把水坝拆掉。小石潭的水位迅速下降,原本被淹没的许多大石头露了出来,石缝间银光闪闪——那是一窝窝躲在石缝里来不及跟着流水逃走的“白条鱼”!这种两三个手指宽的溪鱼在餐馆里可是价格不菲的河鲜呢!每个小伙伴最后都能分到一大袋“白条”,拎回家后让妈妈们裹上面粉放到油里炸成金黄色,香酥可口,回味无穷。秋天的节目就有点不光彩了,我们去当“小偷”!故乡是蜚声海内外的“芦柑之乡”,亚热带的气候再加上半丘陵半山地的地理环境下培育出来的芦柑又大又甜。我们这些“小偷”都很不专业,溜进果园时倒还轻手轻脚的,不一会却兴奋得大喊大叫,很快就把守园的主人给招来了。我们自然撒腿就跑,主人在后头骂骂咧咧的,却追得不紧不慢,总是让我们这些熊孩子成功逃脱。这样的追逐被我们看做一场冒险,而果园主人似乎也将他当成排遣寂寞的有趣游戏。有一回跑着跑着,我突然想,如果被抓到了会怎么样?然后就停下来不跑了。园主人对这个违反游戏规则的举动显然没什么心理准备,刚刚还气急败坏的他来到我跟前却不知所措了。他看着我,挠挠头,老半天才憋出一句:“摘几个吃是可以的,但是不能浪费。”最后我们俩都不好意思的笑了。冬天的乐趣是烤火,在寒冷的夜晚和一群好朋友围着火堆吹牛或者交换彼此的秘密,其中最大的那个秘密是我们都喜欢班里那个留着马尾辫的班长。在那个年纪,喜欢同一个人竟然使得我们的友谊更加牢固。火堆里照例是要埋几个红薯的,等我们聊累了,红薯也烤熟了,挖出来,大快朵颐一番,然后心满意足地回家去做一个甜甜的好梦。
在四季的流转中,我们还会到池塘里去抓色彩斑斓的中国斗鱼(我们闽南话叫他“缤斑”),在山坡上追永远也追不到的棕黄色的野兔或者把各种不知名的漂亮野花挖回家去种。这样的童年丰富多彩,每天都是不一样的,日子因此显得绵延悠长,不像现在,天天千篇一律,一年到了头,除了让你感慨一句“光阴似箭”,什么痕迹也没留下。与自然相伴带来的另一大好处是我们的语文成绩普遍很好,什么“漠漠水田飞白鹭”“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都是我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理解起来毫不费力。小伙伴里有一个现在还成了个小有名气的作家,散文写得飘逸脱俗,清新毓秀。
长大后我们纷纷前往城市工作和生活,受益于那段田园牧歌的记忆,我们在快节奏的都市生活里得已保持着内心的平静和简单的快乐。
今年夏天,老家的堂哥带着他十岁的儿子来我的城市做客。那是个很调皮的男孩,就像当年的自己一样,于是我兴致勃勃地跟他聊起了故乡的虾、野草莓和白条鱼,没想到他一脸的茫然。“现在的农村小孩和我们以前不一样啦。”堂哥在一旁哑然失笑:“他们吃得好用得好,玩具也多得很,才不愿意像我们那样满山跑呢。就说游泳吧,他们根本不用去溪里累死累活的先筑个坝,村里已经有人开了个游泳馆,气派得很,还有教练教正确的游泳姿势。其实他们已经和城里的小孩差不多了,连上学放学都一样要大人接送。”
故乡虽是农村,但历来经济发达,这几年发展尤其迅猛,小洋楼鳞次栉比,街道宽敞整洁,俨然已是个小城镇。这当然很让人高兴,从农村走向城市是一种必然,它既包括我们这样直接搬到城里去的,也包括农村自己的城镇化,但在这个必然的过程中,如果只是简单盲目的复制城市,只怕都市文明的精髓还没学到手,乡土社会的土壤就已经被铲除了。来自富裕农村的这一代人本应是最幸福的,传统和现代在他们那里交汇,城里人的一切他们早晚都能经历,他们经历过的城里人却永远感受不到。他们可以综合田园生活和城市文明的优点,成为思维开阔又淳朴善良的一群人,如果他们选择了正确的道路的话。
估计是对我谈论的东西感到无聊,小侄子从自己的包里掏出了一个Ipad,低头玩起了游泳,手指上下翻飞,异常灵活。“放假以后每天都在玩这个。”堂哥笑道:“过几天回家我打算给他报个补习班,他语文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