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睡得太多了,脑子有些混沌,困困中来做个笔记。假期在家,明明也带了一堆崭新未开封的书回来,可看到这本墨绿封皮的《围城》,想起之前与友人的聊天提到围城,已然记不清情节,便决定重温。记忆中,这还是一本枯燥的小说,这次看完不禁又疑惑钱老先生这么皮,为什么当初读起来索然无味。大概是读时心境不同,从前读围城,不过因其盛名,囫囵吞枣但求读完,可并不觉有滋味,如今已太久太久不阅读,只觉得整个人精神贫瘠的如同秋天里的枝桠,既然已经匮乏,也就无所谓一定要读过某些书故作深沉的压力了。又想起边城,初读边城时浮躁得很,沈从文笔下一番和谐的自然或是尚为读者留有余地或悲观或乐观想象的结局都不是第一次在茶桌边上读边城时品得的,反是在一个睡眼惺忪的午后,蹲在宿舍墙根边上看得入神,忽而就泪流满脸了。兴许机缘巧合对于我这浮于琐屑者走进故事更有益处吧。
关于《围城》,受到最多讨论的大概是书中几人讨论婚姻时的论断,“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婚姻是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书中,具象的围城是被围困攻陷的上海,对照着的是作者所熟悉的时代背景。抽象的是婚姻,整个故事便是以此为据点展开。千方百计想与方鸿渐进入围城的是苏文纨和孙柔嘉,前者被挑明后嫁给了一个傻气十足的小胖子,其实我是困惑的,毕竟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角色赵辛楣竟然不在她的选择范围之内,现下想起还不由有些愤懑。孙小姐倒是如愿嫁给了方鸿渐,虽然她并无出众之处,但在我看来方先生也只是废柴一枚,靠亲家靠老父亲靠朋友,无能懦弱却又时常任性丢个饭碗,只品行善良算个优点。所以一般配一般,倒也般配。正如杨绛先生所言,唐晓芙显然是作者偏爱的人物,不愿意将她嫁给方鸿渐,虽然如此结婚如身陷围城的意义就阐发得更透彻了。唐晓芙可爱、聪明,也深情,若是我来写,也定然不想让她嫁给方鸿渐,去受那一地鸡毛的生活的苦。
看到结局时,不禁想到鲁迅先生的《伤逝》,一对时代的新青年历经千辛万苦冲破束缚,以为终于过上内心渴求的理想生活,却还是将日子过成了“一地鸡毛”,又想到张爱玲笔下有个耗尽钱财和精神,为了所谓爱情离而结,结而再离的书生,这与今天这故事自然又是另当别论了。其实还未看到最后几页时,我实在想不到这个故事会怎么收场,只觉得两人在一起,日渐平淡罢了,纵使不十分称心,也还是要这么吵吵闹闹过下去。诶,忽然的,小矛盾闹成分手的前言,心中先是唏嘘,后又开始叹息,毕竟结尾的那段话自己也是深有体会的:“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当、当、当、当、当、当’响了六下。六点钟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走,蓄心要待柔嘉好,劝她别再为昨天的事弄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来吃晚饭,希望他会跟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时间有时作弄人,谁没有经历过一个钟头以前和一个钟头以后大不相同的境遇,感情里的翻脸如是,时局的骤变如是。前者或因一时情绪击败了理智、或因好面子嘴硬不认输,这些尚可通过自我掌控、乃至事后补救实现,后者却是被裹挟于时代洪流身不由己。由此看来,这份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也没多难堪。可事实是,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小日子就是他的全部,他不会想到苍茫宇宙里,人类不过是尘埃,当然也不会去吟咏“哀吾生之须臾,渺沧海之一粟。”但那又如何,宥于自己目之所及的生活里或许不伟大,但也并不可耻罢。我们享受生而为人的自由,便有充分理由为自己身边的一花一木去喜怒哀乐,斤斤计较自是可怕的,小确幸和小确丧也是必不可少,真悟透了“人间不值得”,对一切不悲不喜的我们还是我们吗?有时我也常常在困惑,豁达和狭隘、空想与务实是否是同一种矛盾的两个角度。这种困惑和从前想到“人既然最终会死去,那为什么要千方百计地活着?不一样的活法走向一个结局,那过程对已经死亡的我们又有什么意义?”一样叫人摸不着头脑。时至今日,我对“向死而生”的说法也仍是将信将疑。
回到《围城》本身,钱老先生语言之精妙和调皮时常引起我哈哈大笑,随手摘录两段“那女孩子年纪虽小,打扮的脸上颜色赛过雨后霓虹、三棱镜下日光或者姹紫嫣红开遍的花园。她擦的粉不是来路货,似乎泥水匠粉饰墙壁用的,汽车颠动厉害,震得脸上粉粒一颗颗参加太阳光里飞舞的灰尘。她听汽车夫愈骂愈坦白了,天然战胜人工,涂抹的红色里泛出羞恶的红色来……”,“鸿渐为太太而受气,同时也发现受了气而有个太太的方便。从前受了气,只好闷在心里,不能随意发泄,谁都不是自己的出气筒。现在可不同了,对任何人发脾气,都不能够像对太太那样痛快。父母兄弟不用说,朋友要绝交,用人要罢工,只有太太像荷马史诗里风神的皮袋,受气的容量最大,离婚毕竟不容易。”“在旅行的时候,人生的地平线移近;坐汽车只几个钟点,而乘客仿佛下半世全在车里消磨的,只要坐定了,身心就像得到归宿,一劳永逸地看书、看报、抽烟、吃东西、瞌睡,路程以外的事暂时等于身后身外的事。”服气,服气,对老先生的可爱表示服气!
其实比起《围城》这本书,我更喜爱杨绛先生写的《记钱钟书与‹围城›》,杨绛笔下的钱老先生痴气十足甚至“顽劣”得很,但还是掩盖不了他的才华横溢,两位相知相守相濡以沫的爱情又让人艳羡。这里还是想记录些片段。
“有一次,我们同看我编写的话剧上演,回家后他说:‘我想写一部长篇小说!’我大高兴,催他快写。那时他正偷空写短篇小说,怕没有时间写长篇。我说不要紧,他可以减少授课的时间,我们的生活很节俭,还可以更节俭。恰好我们的女佣因家乡生活好转要回去。我不勉强她,也不另觅女佣,只把她的工作自己兼任了。劈柴生火烧饭洗衣等等我是外行,经常给煤烟染成花脸,或熏得满眼是泪,或给滚油烫出泡来,或切破手指。可是我急切要看钟书写《围城》,做灶下婢也心甘情愿。”这是全篇最打动我的一段话。我对钱杨二人的家世不甚了解,但从文中知道二人一同赴牛津留学,又看杨绛先生的描写,可知其家世应是不差的,自然也“不擅长做个灶下婢”,但她不但愿意多吃些苦头来支持丈夫写作,更是满心欢喜地期待着丈夫的作品,有知己如此,夫复何求?也难怪钱老先生在序里又说“照例这本书该献给她”。
“也许我正像堂吉诃德那样,挥剑捣毁了木偶戏台,把《围城》里的人物斫的七零八落,满地都是硬纸做成的断肢残骸。可是,我逐段阅读这部小说的时候,使我放下稿子大笑的,并不是发现了真人实事,却是看到了真人实事的一鳞半爪,经过拼凑点化,创造出了从未相识的人,捏造了从未想到的事。我大笑,是惊喜之余,不自禁地表示‘我能拆穿你的西洋镜’。钟书陪我大笑,是了解我的笑,承认我笑的不错,也带着几分得意。”此处可见二者心意之相通,两人相视一笑的画面也在我脑海中温情地盛开。
写到此处,有些累了,脑子里总是时不时掉几个思维的碎片来,想一出是一出,但要将他们都找出来好好地拼凑一番,却也着实不易。不是第一次写读书笔记之类的东西了,但这样自觉自愿地记录,哪怕思维之浅薄被无遮拦地暴露出来,却是第一次。希望今后坚持,叫读过的书都能在记忆里留下些模糊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