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刘大叔长叹一声,“这次来法院实在是被移动营业厅逼得没法了……”
正在说话的这位,是法院鼎鼎有名的刘大叔,那可是法院的“常客”,家住距法院三条街的老旧小区,五十来岁,一身职业装,一只手提包时常挎在身前,喜欢自己钻研法条,对社会上的见闻那是评论得头头是道,小眼睛,说话时喜欢微仰着头。后来经了解,才知道他是个公司的小领导,难怪总有一种得意的架子。
“我和老伴儿原来办的是移动公司的手机号,时间长了发现人家电信的套餐不止便宜了一点半点,这不,就想着月底把移动号销掉换成电信卡。”换卡不是很正常嘛,咋还闹到法院了,我心中默想。还不等我开口,刘大叔继续说道:“你们不知道,移动营业厅的人不讲道理,销号是给办,但我和老伴儿的两张卡里还有话费呢,我要求退还话费,但他们不退,只同意把剩余话费转到新的移动卡上”,刘大叔这时激动起来了,立直身子往前坐了一点,把头微仰了起来,眯着眼睛说,“你们评评理!我和老伴儿新办的是电信号,哪来的移动号!我平时也要上班的,为了这点事,我向公司请了7次假去营业厅,到现在他们也没给我把钱退了,法官,他们这是在侵犯我的合法权益!我损失大着呢!”
我看了一眼诉状,诉求上写着“要求退还话费30元、误工费2800元、精神损失费1000元。”好家伙!为了30元话费,这刘大叔也真能折腾,损失金额张口就来。要说心理素质,我们组的王法官经历了千锤百炼确实功底确实扎实,脸上表情没有丝毫变化,冷静认真地听着刘大叔的陈述,我不禁暗自佩服。
移动公司的代理人是位律师。律师开口了:“之前未能办理退费手续是因为公司云平台系统在升级,无法操作退款,移动公司可以把剩余话费转到原告亲属的号码上。至于精神损失费,我们是不可能认的,误工费太高,怎么计算的我们都不知道,而且也得提供证据才能证明有这个损失”。
刘大叔差点就拍案而起了:“我一天工资400,为了跑这个事我请了7次假,单位算我缺勤,可不就2800。精神损失费也得赔!为了这个事我和我老伴儿可没少怄气!另外,我打车还花了不少钱呢!”
双方明显无法达成一致,尤其是刘大叔,再说下去估计情绪还得更加激动。王法官适时制止了双方的谈话,把重点放在刘大叔的思想工作上,因为对方律师确实有法律依据。
最终,在王法官的调解下,双方一致同意调解,话费转入原告亲戚移动号,移动公司另赔偿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1000元。最终,法院出具调解书结案。
回办公室的路上,王法官看出了我的心思:“你是不是觉得刘大爷小题大做了?这样想是不对的,就像刘大爷自己所说,他的合法权益确实是受到侵害,法院不能因为金额大小就区别对待,群众利益无小事,作为法官,你不能让当事人觉得你对他所诉案件的轻视,否则会影响当事人对法官的信任,影响司法的权威。”
是呀,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案件不分大小,必须要让人民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看来,我要走的路还远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