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

曾几何时,写作对我来说,逐渐变成了一间奢侈的事情。在文稿纸上写作,更是一种奢侈。等地铁的时候,晚上临睡前,或是等车的时候,零碎的思绪不断用现在脑海中,但是每次拿起笔,在空白的纸张上却留不下来多少文字。

一个人为什么会写作?写作是对于内心的挖掘和探索。正如悲剧的释义“把美好的东西毁了给人看”,写作无疑是“剖析人内心深层次最柔软的那一面给人看”。我最喜欢的西方作家之一的玛格丽特·杜拉斯晚年在《写作》一书中写道,她没办法坚持一天不写作,在她看来,她得了一种“写作病”。杜拉斯之所以停不下来那支笔,很大的程度上在于她丰富多彩的人生。无数次,我十分羡慕杜拉斯,不仅有着令世人惊叹的文采,也有着年轻时经历过数段轰轰烈烈的爱情,丰富了她的人生,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随着她的笔尖流到《情人》《我的中国北方情人》等书中。她的文字,读罢荡气回肠,痛彻心扉。再后来,这些故事被搬到大银幕上,也成为了经典之作。

曾几何时,随着电子产品的不断发展和普及,用笔书写成为了一件近乎奢侈的事情。但是对我而言,相比电子产品,对着一张空白的纸张思考,更容易把内心所想付诸笔端,雨果曾经说过,在自己内心藏一条巨龙,既是一种苦刑,也是一种乐趣。在纸上写作,不停地涂涂改改,撕了重新再来,是一种苦刑,也是一种乐趣。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写作,变得不那么容易。

曾经一度坚信自己在写作方面有优势,所以在填报高考志愿的时候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和文字相关的诸多专业——中文、新闻、编导、英语。毕业后做了五年记者,经历过和社区中普通的人群畅聊,也经历过和文艺工作者谈创作,抑或是去高端的展会和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交流。见过很多风景,看到了不一样的世界,读懂了很多人迥异的人生。但每次采访完毕,最终留在电脑上的往往是报纸所需要的那些文字,很多自己的看法、采访中看到的很多点滴故事,没法一一在印在报纸上的字迹中倾诉。工作中,记者需要理性的思维去审慎这个世界,无数次,深夜,或者晨曦,我曾经想动笔,将所见所闻和各种零碎的思绪付诸笔端。无数次,我对着电脑上空白的页面,敲打了一段文字,却又很快按下删除键。无形之中,这些需要被倾诉的情愫日益堆积,内心纵有一个诉求,想要把他们写下来。

罗曼罗兰曾经写道,生命是一连串的死亡和复活。人的意识,思想,会瞬息万变,用文字来捕捉每一刻的变化,变得奢侈。但是书写文字,仿佛重新复盘一遍记忆,也重新复盘了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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