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关注严歌苓大概是从《金陵十三钗》开始,陆陆续续又看了《陆犯焉识》,《小姨多鹤》,《一个女人的史诗》,《第九个寡妇》,《妈阁是座城》,《人寰》,《草鞋权贵》等等。这些年读过最多的作家的书非他莫属,其次是毕淑敏,两个人的文字风格大不相同,毕淑敏华丽细腻,严歌苓大气有画面感。
《芳华》的故事结构看起来很松散,从刘峰这个唯一的男性出场开始,把回忆拉回那个特殊的年代,逐一引出几个主要的人物,每个人物都有独立的故事,又交错在一起。相对于以前的作品,这部小说会显得叙事方法比较简单。喜欢严歌苓,很大程度是因为喜欢看那些特殊年代的故事,而且严歌苓的文字没有矫揉造作,就像有人坐在你面前娓娓道来,说的都是身边的事情,讲完了却让人久久不能平静。
楷模和英雄,可以被塑造,终究都是凡人
我们所有人都怀着一种心理,这个世界上绝对不可能真的存在着雷锋这种无私奉献的人,而刘峰就是这种人,甘愿承担文工团的一切脏活累活,即使濒死还想着先帮小司机完成任务,自身混沌时还在教化小慧弃娼从良,最后生了病也不想给战友添麻烦。就是这个得到足够多荣誉的人,当触摸了林丁丁之后,所有人都在说他的坏话,都在看他的热闹,原来模范楷模也是凡人甚至连凡人都不如。走下神坛的刘峰,像个俗人一样,反而让人觉得真实。
书中的另一个英雄何小曼,她的人生可以说恶意满满,亲妈自从改嫁就变成了别人,她在一家人的面前都过得卑微屈辱小心翼翼,这使她在文工团中成为一个有些猥琐的另类,而刘峰是唯一给过她温暖的人。小曼发自内心的渴望关注,但并不是她在战场救回伤员后那种伪造的关注,那种被塑造出来的英雄形象,让小曼无所适从,甚至连变成别人的妈妈也来看她,这一切逼疯了她,不停地见人就说,我不是英雄,甚至忘记了刘峰中途来看过他两次。小曼只想当一个被捧在手心里的宝,却不想这样受万众瞩目。
特殊时期的爱情,特殊的情感,留在芳华
截取了一段话,刘峰得病将死前萧穗子去看望他时,给刘峰看老了的林丁丁的照片,刘峰故意没有带花镜,不想看清彼时的林丁丁对刘峰内心的一段描写。
刘峰曾经那样炙热的爱着丁丁,因为误解了丁丁对自己的感情赔上了自己的大好前程。丁丁从来没有把刘峰放在眼里,她要找的是金龟婿,就像丁丁说的,刘峰怎么敢爱她。在那个不能轻易表达自己真实想法的年代,刘峰向往着与丁丁平淡幸福的生活,压抑着热烈的情感,以至于被触发之后心就死了。丁丁虽然是刘峰心里的痛,但刘峰一直没有忘记那个内心深处让自己付出全部爱恋的丁丁,并且不想让岁月去侵蚀他内心最美好的丁丁。我们又何尝不是,即使时间流逝,内心被磨平,也总会有一个特殊的人藏在最柔软的地方。
而小曼和刘峰就属于一种纯粹的感情。也许刘峰是知道小曼爱他的,他的心在回应,可他的身体无法回应。被人嫌弃的小曼,只有刘峰没有另眼相待,刘峰内心的大爱很容易被小曼缩小为只为自己存在的小爱,可她知道那不是真的,所以一辈子没有向刘峰提起,即使送刘峰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也是用一种朋友身份陪在身边。小曼的感情是纯粹的,没有任何杂质的。有些时候,对有些人,爱就是一种相望相守,感谢那个人出现在生命中,知道他在就已经很好,不曾走进他的内心,因为不想探究,相伴便好。
相识于最美的年华,交错一生,浑然不觉
作者给书中的几个主人公设定的故事,从十几岁牵绊四十年,在那样的特殊年代,总会发生很多看起来符合常理又让人不能理解的事情。不管怎么样的时期,总有在青春时开始相伴的人,彼此的故事交错在一起,看似毫无关系,又总能找到彼此的一些蛛丝马迹。不管对的,错的,都留在了逝去的时间里面,留在了每个人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