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有点气人!上网查了一下,药店工作人员不能称之为医务人员,要我说,他们当中有些人连服务人员都称不上,只能被称为奸商。
本月初的一个夜幕降临后,我家孩子不小心脚面被烫伤一部分,老公在央视剧组不在家,情急之下,我只好把孩子的小脚丫放进冷水盆里,任凭她痛苦地含着泪说:
“妈妈,你快点回来!”
我脸上强挂着鼓励:“放心,宝贝,你的脚没事,妈妈马上回来。”
随后,我箭步走出家门,奔向离家最近的药店,进药店先扫码,药店工作人员过来看了绿码且显示“扫码未见异常”后,让我进去。
进去后,我焦急、着急又快速地说:
“您好,我要一瓶碘伏,一盒烫伤膏,孩子不小心烫到了脚面,一个人在家呢。”
“好的,稍等。”药店服务人员给我找药的同时,忽然抬头笑着问我:
“今天这么热,您怎么还穿着大袄出来了,您不热吗?”
“我……”我这时才发现自己出门时,顺手从衣架上拿了一件外套,薄厚程度确实与天气不符。
这句玩笑放在平时,很正常,但她不顾我的着急与我开玩笑,不着急拿药的状态,让我有点不能接受:
“您好,麻烦您快点拿药,我家孩子什么情况我还不知道呢。”
“那好吧,这款烫伤膏是最贵的,我本来想给您找个别的,让您再看看要哪个呢?”
“谢谢,就这个吧!”我匆忙结了账回家。
一周后,最贵的烫伤膏还有不少,因为当时我“买”的是最大量的。碘伏也还有不少,我感觉老是用棉签在里面蘸来蘸去的,再加上天热,怕碘伏变质了。
我又去药店买碘伏,考虑到孩子快好了,我说:
“来个小瓶的碘伏,一包棉签。”
药店工作人员直接把两样东西给我装到袋子里,我结账出门。
到家后,才发现,最小瓶的“碘伏”只有15ml,价格5元,且不是我要买的碘伏,而是“优优”,非国药准字号,而是地方准字号。
我彻底无语!
安排好孩子的一切后,又出门去别的家药店,这回我认真看了,我要买国药准字号的碘伏,买了一瓶100ml的,价格6元。
最近陪孩子看了一个电影《听见天堂》,电影中的米可因意外失明后,情绪非常激动,把唐老师给他的盲文写字卡摔到了地上,唐老师不仅没有生气,还微笑着蹲在米可的前面说:
“你知道音乐家在演奏的时候,为什么要闭上眼睛吗?那样可以感受到更强烈的音乐。
音符会蜕变,变得更有力量,音乐仿佛变成了具体的触觉。
他们有五个五官,为什么只用一个呢?”
当然,我不要求药店的工作人员可以做到唐老师的身同感受,也不要求他们可以急客户之所急。
可他们在客户着急的时候还能玩笑,连客户要的东西都故意拿错,岂不是真的有点过分了?
看来,身同感受真的好难!服务意识在利润面前也很难排在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