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在读《了凡四训》的时候想到,所谓立命之学、改过之法、积善之方、谦德之效也好,如果剥去变相的外壳,其里发生作用的规律其实是“道”,是“德”。那些形式、表象、说法、目标、动机,其实就是设置,是促成人行道、行德的设置,换一种比较老套的譬喻,渡人的工具而已。佛说八万四千种法,其实说的都是设置,无非都是促成人行道行德的设置。哇,我这个想法不见得对,但是好厉害啊。在河上的时候就好好的乘着、架着这条船,过河之后就不用拖着跑了,是不是?太好了,太明媚了,神清气爽啊!所以,无所谓什么好啊坏啊高啊低啊,也无所谓究竟不究竟,当下乘得上的交通工具暂且乘着,不合适了就换一个。如此。
这不禁让我想到了焦点解决里头的“有效继续,无效改变”。焦点解决强调来访者是解决自己问题的专家,从来不去评判来访者的方法,即使他采取的方法看上去、听上去匪夷所思,只要不伤害妨碍到他人,那么有效就继续。是啊,在前往目的地的路上,一个人即使是背驴前行有如何呢?只要他能够走的动。他背着走到终点又如何?到终点了不就结了?并且,他可能是会换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