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教育是生活所原有,生活所自营,生活所必须的教育。教育的根本意义是生活之变化。生活无时不变,即生活无时不含有教育的意义。因此,我们可以说,‘生活即教育’。”这是陶行知先生写于1934年的《什么是生活教育》,是他基于国情和实践第三次对“生活教育”下的定义。也在这一年,先生改“知行”为“行知”,如他自己所说,“为求名实相符”。
早在1921年,先生在《活的教育》演讲中,第一次对生活教育下定义,提出“生活的教育;为生活的教育;为生活的提高和进步的教育。”
1927年3月15日,晓庄学校诞生,这是实现生活教育的实体,是生活教育从理论走向实践的起点。这一年7月,先生第二次将生活教育定义为“人民的教育;人民教育人民;人民为提高自己的生活和进步而追求的教育。”这个时期,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教学做合一;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等生活教育基本理论的建立,为中国教育另辟一条蹊径。
1934年,在《生活教育》创刊号上,先生第三次对生活教育下了定义,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生活教育是生活所原有,生活所自营,生活所必须的教育。”在时局动荡、晓庄被封、自己被通缉的诸多困境艰难中,先生凭着拓荒者的精神、探险家的勇气,一直奋力为中国教育寻找出路。他制定了大众从事生活教育找出路的七个原则:1.从学校到社会;2.从书本到社会;3.从教到做;4.从被动到自动;5.从士大夫到大众;6.从轻视儿童到信仰儿童;7.从平面三角到立体几何。(选自《生活教育提要》)他凭借着对国家、社会发展的远见卓识,为当时的教育指了一条光明之路。1949年张劲夫曾说,“他的总方向自始至终是对的,他一直是在前进,而且是跑步前进。”隔着久远的岁月,先生为国家民族命运而奔波劳碌的身影依然清晰;他的生活教育理论,对今天的我们依然有着深远的影响。
那么,该如何去理解和运用先生的“生活教育”理论?三次定义,每一次又有哪些新的内涵和发展?“生活教育与生俱来,与生同去。出世便是破蒙,进棺材才算毕业。”教育与我们的生活交织在一起,是一体的两面,我们作为教育工作者,又该如何让教育在社会的磁力线里发出光来?
带着一个个问题,让我们一起走近名家,在先生朴素的话语里,在生活真实的光影中,在对生命最细微的觉察下,寻找教育的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