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喜欢读小说,因为小说有故事,有情节,有起伏,好的小说会让人读后,有一种欲罢不能的感觉,好的小说可以让我们放不下,一心想要看完,想要知道故事的走向,主人公的结局,自己在看小说时,就非常喜欢把自己带入到故事情节中,如同自己就是故事的主人公一般,在这个小说中游走一回。
今天的文章是《先完成结尾的小说》,讲述了林肯1862年11月25日与作家哈里特在白宫相见时,脱口说出哈里特的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引发了南北战争,这本书被公认为是改变美国历史最直接、最重要、最有影响的小说。
哈里特在写这本小说时,是先写的结尾,后完成的整部作品,并得到了畅销。有时我们在写作时,总是会想先有标题,中心内容,开头,故事高潮,结尾,按部就班去完成。可是这部小说却是先有了结尾,后有了内容。
就如同我们的生活,如果结局已经写好了,我们是默认还是改变,是遵从这个结局,还是想办法去改变故事的内容,其实结局已定,也可以想办法去改变,如果真的不能改变,就已这个结局在去写一个故事。
今天文章的内容,也让我明白写作与阅读的力量,阅读可以让你读到不同的世界,感知不同的文化,学到不同的知识,用不同的思维去思考;写作让我们的知识变成能量,用文字去描写这个世界,用文字去改变我们对许多事情的认知。力量是不可忽视的,写作就如一股力量,是无形的,也是可以改变的。
有句话说的好:先完成在完美,那么先完成结尾的小说,也可以在去完美他的内容。不是所有的事情都一定要按程序去走,有时灵感与创新就是在不拘一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