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封建专制的李卓吾

文/阿斌


李贽(1527年-1602年),初姓林,名载贽,后改姓李,名贽,字宏甫,号卓吾。中国福建泉州人,明代官员、思想家、文学家,泰州学派的一代宗师。

李贽幼年家贫,跟随教书谋生的父亲识字读书,十二岁就写出《老农老圃论》,把孔子视种田人为“小人”的言论大大地挖苦了一番,因此轰动了乡里。

李贽二十二岁中秀才,二十六岁中举人。历共城教谕、国子监博士,万历中为姚安知府。旋弃官,寄寓黄安(今湖北红安)湖北麻城芝佛院。

其在麻城讲学时,从者数千人,中间还有不少妇女。

晚年往来于南北两京等地,因反对封建专制遭受迫害,最后被诬下狱。在狱中,李贽以剃发为名,夺下理发师的剃刀割断自己的喉咙,自刎于狱中,享年76岁。死后,马经纶把他收葬于北京通州北门外马寺庄迎福寺侧(现北京通州区西海子公园内),今墓地尚在,被列为北京市文物保护。周扬特为李贽墓题词。

李贽继承了泰州学派的积极思想因素,抨击程朱理学的虚伪和晚明政治的黑暗,在中国早期启蒙思想史上有着突出的地位。李贽处于中国封建社会内部产生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的时代,其反对等级限定、要求平等和发展个性的思想具有强烈的社会批判特征,这是对当时社会急剧变化的现实反映,具有进步意义。

李贽在文学方面提出的“童心说”,强调真心,主张创作要“绝假还真”,抒发己见,头可断面身不可辱。李贽在诗文写作风格方面,也主张“真心”,反对当时风行的“摹古”文风,他的这一倾向,对晚明文学产生了重要影响。 李贽著有《焚书》《续焚书》《藏书》《续藏书》等。

李贽的主要思想

提倡解放思想

提倡民本思想

提倡人人平等

提倡实事求是

提倡保护童心

(部分文字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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