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医生管理模式
1.大多数实行董事会。院长由董事会任命或由医院职工民主选举产生。院长、资深副院长、副院长和院长助理组成医院的院务委员会,医院设计管理委员会,下设 医疗执行委员会和行政执行委员会。美国的医院都设有护理副院长属于 医疗资深副院长、相当于我国的护理部主任。
院长要求是大学本科取得商学硕士、或者卫生管理硕士或者公共卫生管理硕士;参加继续教育计划,对于经济学、市场学、人力资源管理学、商业法学、信息技术学、市场策略学、组织行为学等课程收过强化教学。
医院人事制度全部实行公开招聘,逐级雇佣办法。
二.英国医院的管理模式
英国是一个社会保障齐全的福利国家。实行国家卫生服务制度,为全国国民提供广泛的医疗服务,支付大部分或者全部医疗费用,实行初级服务(全科开业医生提供)、地段服务(当地政府提供)和 医院服务(专科医疗服务)三级服务体制。国定所有医疗机构国有化,医务人员未国家工作人员。英国居民可享受国家医院的免费医疗,因此英国是国家医疗服务制度最完善的西方国家之一。
医院院长服务全面指挥。下设医务、人事、财务、护理部主任、其职能相当于美国的助理副院长
院长基本都是管理专业毕业或者经济、法学专业通过培训的专职管理人员,各部主任也必须有管理硕士学位或通过管理专业修学后才能担任。
三,日本医院管理模式
根据医院的经济管理体制,可分为国立医院、地方公立医院、社团或私立医院
医院领导成员由院长、副院长领导下的诊疗部长、事务部长、护理部长组成的。也有的医院在院长领导下,设诊疗部长、助理医疗部长、事务部长、护理部长、研究部长、药剂部长、营养部长七个部长的管理体制。
院长必须是医师,除从事本专业外,主持医院全面工作,副院长也应由专家担任,在业务上有权威性、事务部长又称运营部长,全权负责医院日常管理人员
四,法国医院管理模式
法国医院属于福利事业单位,公立医院面向低收入居民,私立医院面向高工资家庭,法国公立医院分未地区大学医院(医学中心)、省级中心医院、地方医院、专科医院、急诊医院五类,政府对医院控制较直接,包括医院登记注册、床位增减、大型设备购置都必须经由卫生行政部门核批。
院长负责医院全面工作,一般设副院长四人,设有院务委员会,急诊医疗委员会、安全保险委员会、技术协调委员会、卫生保险委员会、预防医学委员会等非常设机构,帮助院长发挥协调、咨询、监督作用,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
五,德国医院管理模式
德国医院划分为社区服务医院、跨社区服务医院、中心医院和特级医院四个层次。医院的性质有公立医院、社团医院(宗教、慈善团体或各类基金会捐资)和私人医院三种。
医院领导体制的最大特点是设行政院长、医疗院长和护理院长“三驾马车”式结构,医院不设只能科室建制,由三院长在配有秘书的情况分别负责各自的职责,其中行政院长是最高的领导人和决策者。
行政院长由董事会在全院进行绩效考核后决定。要求是经济、管理或商业、法学高校毕业后经2年医院管理培训取得硕士学位者,医疗院长通常是资深医生担任,还学进行经济学、社会学以及医院管理、卫生经济等硕士课程教育,护理院长的任职资格培训要求通过医疗管理强化教育一年。
六,俄罗斯医院管理模式
俄罗斯的经济体制上属于正在转轨的以社会导向的市场经济模式。
在医院管理组织形式上,较早实行院长责任制和科主任负责制,院长下设,医务、行政等若干副院长,院长和临床科主任都由医生担任。
从总体来说,俄罗斯的医院管理模式比较严格,政治党派不再是决定医院领导体系的主要内容,医院工会仍发挥较大作用。
七,新加坡医院管理模式
新加坡将卫生部直属公立医院转变为私人有限公司管理体制,卫生部派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原股权由国家卫生保健局管理,但医院则全部按照私人企业模式管理。医院的管理体制是,由董事会委派行政总监全权负责,行政总监一般由非医务人员的企业管理专家担任,下设医药委员会、医院筹划委员会。这种模式就是医院所有权(国家所有)和经营权(私人有限公司)分离的模式。
新加坡医院分为国家津贴医院和私立医院,政府对国家津贴医院的补助约占医院总之处的58%,公立医院收费标准由政府定价,病房分为A,B1, B2,C等四级,政府分别补贴,0,20%,65%,80%,说明严格控制了医院需求导向。
政府规定专科医生不超过医生总数的40%,也就是60%的医生将受训为全科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