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令周从文,是个出了名的“认死理”,断案全凭眼见为实,偏生脑子转得慢,常闹些哭笑不得的笑话。
这年秋末,周县令刚升堂,就见两个汉子扭着来告状。穿粗布短打的是卖梨的王二,锦缎长袍的是乡绅李富贵。王二哭丧着脸喊:“大人明鉴!李老爷抢了我的梨,还说我讹他!”李富贵却冷笑:“胡说!这筐梨是我从集市买来的,他见我家境好,故意拦路碰瓷!”
两人各执一词,周县令皱着眉拍了惊堂木:“休得喧哗!本县断案,只认证据。”他走到堂下那筐梨前,拿起一个掂了掂,又凑到鼻尖闻了闻——梨皮泛着新鲜的黄,还带着晨露的潮气,确实不像放了许久的。
“李富贵,你说梨是买的,可有凭据?”周县令问。李富贵忙摸出几枚铜板:“有!我用这三文钱从西街张屠户隔壁的摊子买的,摊主是个络腮胡!”王二急得直跺脚:“大人!那摊主就是我!他今早来买梨,说先尝后买,尝了半个就说酸,转身要走,我拦他要尝梨的钱,他反倒抢了我一筐梨!”
周县令犯了难,两人说的都有鼻子有眼,又无旁人作证,这可怎么断?他踱来踱去,忽然瞥见李富贵的锦袍下摆沾了些东西——不是泥土,竟是几片碎碎的梨叶,还带着点绒毛。
“王二,你这梨是从哪摘的?”周县令突然问。王二愣了愣,答:“是我家后山坡的老梨树上摘的,那树旁长了好些野酸枣,风一吹,枣刺总勾梨叶。”周县令眼睛一亮,立刻叫衙役去李富贵家搜查。
不过半个时辰,衙役捧着一个青瓷碗回来,碗里还剩小半块啃过的梨,梨核旁赫然躺着几粒小小的酸枣仁。李富贵脸“唰”地白了,支支吾吾说不出话。
原来,李富贵今早路过王二的梨摊,尝了梨觉得甜,又舍不得花钱,就想赖账。他见王二老实,便抢了梨筐就走,没留意梨叶粘在袍角,更没想起自己啃梨时,不小心把树下掉落的酸枣仁也带进了嘴里。
周县令判李富贵赔偿王二十倍梨钱,还罚他在县城门口替王二卖三天梨,当众认错。百姓们围着看,都笑说:“这周大人虽慢,倒也没漏过半点猫腻,连酸枣仁都成了证据!”
往后,清河县百姓再遇到纠纷,都爱说:“走,找周大人评理去,他连酸枣仁都能瞧出门道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