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意识助我定向”,“课前自问”变成了一种自觉的意识,就是课程意识,关系到整个教学活动的走向,决定了教学的成败。走向不明,必然迷茫;走向错了,一切努力都是无用功。
语文,作为一门具体的课程,它自身的目标是什么?简言之,就是对学生进行本民族语的教育;具体些说,就是通过读、写、听、说的训练,培养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能力。
“语文”的方式,就是学习语言的方式,也就是学生运用本民族语进行读、写、听、说实践活动的方式,以阅读为例,在阅读过程中,学生通过对范文语言的诵读、品味、赏析,生成语感,积累语料,学习民族语丰富的表现力。体现了语文课程的熏陶感染、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教育功能。
语文是一门帮助学生学习祖国语言文字的课程,所有的教学活动都应该有助于学生正确、熟练地理解和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
“教学理念助我得法”。“三主”(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训练为主线)。“学生为主体”是教学的根本立足点和出发点,着眼于学生的“会学”。“教师为主导”则是把教师的作用定位于“导”(引导、指导、辅导),着眼于教师的“善导”,而学生的“会学”和教师的“善导”在教学过程中的互动,必然呈现为一个“训练”过程——“训”就是教师的引导、指导,“练”就是学生的实践、操作;“训练”是教学过程中师生互动的基本形态。
叶圣陶先生曾强调训练的重要。他说:“学生须能读书,须能作文,故特设语文课以训练之。最终目的为:自能读书,不待老师讲;自能作文,不待老师改。教师之训练必作到此两点,乃为教学之成功。
设计问题,是教师的一项基本功。问题设计得好,能激活学生的思维,或引起认知冲突,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朱熹认为“读书无疑者,须教有疑,有疑者,却要无疑,到这里方是长进”。鼓励学生质疑、提问,就是让学生经历这样一个“无疑—有疑—无疑”的读书“长进”的过程。学生提问水平的提高,事实上意味着阅读能力的提高。
“长期践行助我生慧”。“教学理念出智慧”、“长期践行生智慧”。教学智慧只能是在以“学生为主体”的理念的指导下长期践行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