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典69】
问:“伊川谓‘不当于喜怒哀乐未发之前求中’,延平却教学者看未发之前气象,何如?”
先生曰:“皆是也。伊川恐人于未发前讨个中,把中做一物看,如吾向所谓认气定时做中,故令只于涵养省察上用功。延平恐人未便有下手处,故令人时时刻刻求未发前气象,使人正目而视唯此,倾耳而听唯此,即是‘戒慎不睹,恐惧不闻’的功夫。皆古人不得已诱人之言也。”
【译文】
陆澄问:“程颐先生认为‘不应当在喜怒哀乐还没表现出来之前就讲求中正平和’,李延平先生却教育学生观察感情未发之前的各种情形。他们二人谁说得对?”
先生说:“都对。程颐先生怕常人在未表现出来之前就去追求中正平和,从而把中正看做一件事物,如我先前曾说的把气定当做中,所以让人们只在涵养反省体察上下工夫。李延平先生担心学生找不到下手处,所以让人时时刻刻都去求未发之前的各种情形,让人眼看的、耳听的都只是这个,这就是《中庸》所说的‘戒慎不睹。恐惧不闻’的功夫。都是古人不得已诱导人们存养天理才说的话呀。”
【解读】
王阳明认为人人皆有良知,其本然状态即是中和,故中和亦人人原有,中和便是天理。只是人往往为各种私欲所掩蔽,故不能呈现天理。程颐教人不能执著于喜怒哀乐未发之前去求中,李侗教人体验未发前气象,本旨都是教人做戒慎恐惧、涵养省察的工夫,出去私心,则自然达到中和,这才是真正的大本达道。
宋明诸儒都认为“性即理”“心即理”。也就是说,理就在心性之中。程颐、李延平二人在静坐见性的问题上,尽管说法不同,却都是正确的。这段话不仅可以看做是阳明先生对《中庸》“中和”思想的注释,而且也可以理解为理学“见性”学说的总结。它道出了宋明诸儒静坐养心、求中见性思想的真谛。
【原典70】
澄问:“喜怒哀乐之中和,其全体常人固不能有,如一件小事当喜怒者,平时无有喜怒之心,至其临时,亦能中节,亦可谓之中和乎?”
先生曰:“在一时之事,固亦可谓之中和,然未可谓之大本、达道。人性皆善,中和是人人原有的,岂可谓无?但常人之心既有所昏蔽,则其本体虽亦时时发见,终是暂明暂灭,非其全体大用矣。无所不中,然后谓之大本;无所不和,然后谓之达道。唯天下之至诚,然后能立天下之大本。”
曰:“澄于中字之义尚未明。”
曰:“此须自心体认出来,非言语所能喻。中只是天理。”
曰:“何者为天理?”
曰:“去得人欲,便识天理。”
曰:“天理何以谓之中?”
曰:“无所偏倚。”
曰:“无所偏倚是何等气象?”
曰:“如明镜然,全体莹彻,略无纤尘染著。”
曰:“偏倚是有所染著,如著在好色、好利、好名等项上,方见得偏倚。若未发时,美色名利皆未相着,何以便知其有所偏倚?”
曰:“虽未相著,然平日好色、好利、好名之心,原未尝无。既未尝无,即谓之有。既谓之有,则亦不可谓无偏倚。譬之病疟之人,虽有时不发,而病根原不曾除,则亦不得谓之无病之人矣。须是平日好色、好利、好名等项一应私心,扫除荡涤,无复纤毫留滞,而此心全体廓然,纯是天理,方可谓之‘喜怒哀乐未发之中’,方是天下之大本。”
【译文】
陆澄问:“喜、怒、哀、乐等感情的‘中正’‘平和’,就总体来说,普通人不能都具有。比如遇到一件应当感到高兴或者愤怒的小事,如果平素没有喜怒之心,等到事情发生时,表现出来的也就很平和,这也可以称为‘中正’‘平和’吗?”
先生说:“在这一时刻这一件事上,虽然可说是中和,然而还不能说通达大道得到本源了。人本性善良,‘中正’‘平和’是人人原本就有的,怎么可以说没有呢?但是平常人的心体已经有所昏蔽,那么本体也就不能时时表现出来,终究是时断时续,并非是心的全体作用。无时无处不‘中正’的,才称之为‘大本’;时刻‘平和’的,才能称作‘达道’。只有天下至诚的人,才能确立天下的大本。”
陆澄说:“我对于‘中’字的意义还是没有弄明白。”
先生说:“这必须从自己的心体上才能认识清楚,只可意会无法言传。‘中’就是天理。”
陆澄问:“何谓天理?”
先生说:“只要能剔除所有的私欲,就能认识到天理。”
陆澄问:“那天理为什么又叫做中呢?”
先生说:“因为天理不偏不倚。”
陆澄说:“那不偏不倚是怎样的一种情景呢?”
先生说:“就像明镜一样,通体晶莹透彻,一尘不染。”
陆澄说:“那么偏倚就是有所玷污了,比如表现在好色、追逐名利上方可看得出来偏倚。如果感情没有发出来,也没有表现在美色、名利上,又怎么知道有所偏倚呢?”
先生说:“虽未显现,但平时好色、好名、好利的心不会没有。既然不会没有,就是有;既然有这些念头,就不能说没有偏倚。譬如患有疟疾的人,即使有时候不会发作,但是病根不曾被清除,那么就不能说他是没病的人。必须把平时好色、好名、好利的私心杂念彻底清除干净,没有丝毫留存,此时心才是坦坦荡荡的,纯是天理,才称得上是喜、怒、哀、乐没有发出来时的中正,这才是天下的大本。”
【解读】
在王阳明那里,良知一事,无所分别于已发、未发。他不是在有无应事的现象状态来说已发未发的区分,而是在探究心理动机的是否观照上来谈圣学功夫。他讲求的是应事的价值判定,是立志一层之事。一旦应事,即是心志在应事,即在未发之养成时即需讲求心志之立定,即在已发之应事中以心志行之。故而就立志之功夫而言,实无应事不应事之已发、未发之区分。
参考资料:《传习录集评·梁启超点校》(九州出版社)、《传习录》(中国画报出版社)《传习录(明隆庆六年刻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