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性关系中,两人之间的付出和接受越多,而且是平衡的,幸福指数高。然而,有些东西是不能付出给对方,比如下面的三种:
第一,给对方一个“受教育机会”。给予教育机会是父母的责任,不是伴侣的责任,这是双方承受范围之外的东西。
第二,为丈夫付出一切,把他打造成为功成名就的男人。这种事最好别干,因为这是他自己的责任。自己在社会上的成就,是每个人自己的事。如果女方经济条件比较优越,让男方加入自己的企业、父亲的公司等方式,基本上是把婚姻及公司毁掉。男人的天性是自己打拼天下,证明自己的能力以吸引女人。女人的潜意识中都是非常看重男人的能力的。给予男人以经济或事业上的机会,男人不一定会感谢,反而会觉得那是在否定自己的能力。女人在精神上支持男人,尊重他的事业已经足够。
第三,“我把生命都交给你”这种情况也要不得。命都付出,听上去很高其实太贵,这叫生命不可承受之重,事实是更是伴侣承受不起的东西,通常情况下,只能把对方吓跑。当然也有特殊情况,比如电影中的英雄救美,男人保护女人是男人的天性之一。一般情况下,无论如何“舍命”,都不能成为两性交往中对付出的要求。
——《家庭系统排列》阅读笔记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