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适应环境还是让环境来适应你?看上去是一道选择题,在我看来未必。首先,做事情不一定非要跟环境对立,这两者共存,是一个整体。其次,环境明显是要比个体强大,硬碰硬,看上去弱势的一方必然失败。
到这里,你要反驳说,古语有逆天而行,凡成功者大都不甘于现状,与周遭环境艰苦卓绝地斗争,最后得个喜大普奔的结果,人定胜天,听的人好不痛快,个个摩拳擦掌看周围啥啥不顺眼。
翻翻历史,这种人定胜天的成功概率远比我们想象的要低得多,大部分凭一腔热血强行抵抗世界的勇士们都毫无性价比地牺牲了。
盖一座房子,织一件毛衣,火箭升空,航母下水,我们时时刻刻在做事情,通过做事实现自我。这些日子以来,通过很多案例,渐渐悟出了一个道理:真正的成就都是共赢的,不是你死我活,不是以战胜环境为荣。即我在为他人创造利益的同时,捎带脚也成就了自己。成功路上真正要战胜的,是内心促狭。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我们国家的经济滚雪球般地增长,科技方面取得了很多伟大的成就,让生活更好更便捷。如今,国家大力提倡绿色发展,根源就在这儿,一味地消耗资源换取经济指标,大自然日益衰竭,人类难逃惩罚。我们跟环境从来不会是对立的,所谓唇齿相依,就是这个道理。
做人做事,胸中要有格局。老子在道德经里说:上善若水,水利万物而不争。水是柔的,包容的,利万物而不争。它滋润生命而不居功,包容万物,这是至善。以柔克刚,重点不是克,不是斗争,而是接纳,从而化敌为友。敌人自然不存在了。
曹雪芹在《红楼梦》里说:女儿家是水做的骨肉,男人则是泥巴做的骨肉。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他对女儿性情如此赞赏,的确是他比别人早一步参透了这个道理,他明白生命里,最打动的人心的是被爱,被接受。男人只管争斗,而女儿更接近老子所说的“道”。
我最喜欢的NBA球队是马刺,自然,最喜欢的球员是蒂姆.邓肯,在靠身体硬碰硬的NBA文化里,马刺将截然不同的另一种篮球哲学发展到极致: 专注于篮球本身。踏踏实实地将每个回合打好,利用团队合作,做好回防,永远不放松。大道至简,大基本功邓肯就是这么做的。在这个团队里,只有篮球。在最看重胜利的NBA联盟里,它是最不在乎胜利的。却又一直是NBA最执着的强者。
柔,是一种力量,一种爱。无论是商场,球场,还是各种场,请记住: 不要强势,要强大。